民法典实施后,侄子也有可能代位继承你的遗产
民法典实施后,侄子也有可能代位继承你的遗产
2022-01-30   阅读:684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小王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爷爷奶奶也早就已经不在。于是,小王从小就跟着姑姑一起生活,姑姑一直没有结婚没有小孩。若干年后,姑姑因病去世,那么小王作为姑姑唯一的亲人,可以继承姑姑的遗产吗?按照现行继承法,他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不能继承姑姑的遗产。不过,2021年1月1日后生效的民法典新增侄子和外甥可以代位继承的规定,他就可以继承姑姑的遗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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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当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时,民法典新增的代位继承将适用范围从直系晚辈血亲扩大到旁系血亲,这也使得被继承人的遗产有更大可能被家族亲人所继承,体现了国家对自然人私有财产尤其是被继承人遗产和被继承人自由支配私人财产意志的尊重。

  除了代位继承的新规以外,民法典还有一些新的规定值得我们注意。

  一、新增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二、公证遗嘱不再优先于其他遗嘱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将该规定删除,也就意味着公证遗嘱不再优先于其他遗嘱。

  三、新增宽恕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行为的,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四、设立遗嘱信托

  简单来说,遗嘱信托就是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

  此次民法典对继承法的修改,完全体现了国家鼓励家庭成员、家族亲人间要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互帮互助,互相关爱,敬老爱幼,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的这一重大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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