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不断上涨,很多购房者购房时都采用抵押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近日有这样一起案件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讨论,这个案子中,很多事主有的是想炒房,有的是想换房,但到最后都是房财两空。
事件详情
据了解,程女士,住在昌平区天通苑小区,一家三代,生活平静其乐融融,可前年的换房经历,让她即将面临房财两空的局面。程女士家三代5口人,住在一套两居室里,空间狭小,生活不便,全家人一直想换一套大房子,可钱却总是凑不够。
2019年1月,程女士认识了陈某,陈某自称是房产中介负责人,陈某说,即使程女士没有钱,他也能帮陈女士换一套三居室,陈某说自己手里有回迁房房源,每平米比市场价低一万元钱,只要程女士用现有房屋做抵押,他就能帮程女士预购一套130平米的三居室,陈某承诺由他垫付程女士买房的首付款和贷款利息,第二天一早,陈某就约程女士以去住建委提档的名义将房本拿走了,因为程女士对这方面不了解,拿走房本之后,陈某没有让程女士过去,让程女士写了一个委托书。
程女士没想到能遇到这样一笔好事,她自己算了一笔账,130多平米的房子,低于市场价一万元差价就是130万,无论是自住还是倒手卖出都是不错的选择,与家人商量后,程女士同意将房产抵押后购买二套房,程女士将两居室抵押了240万后,与北京方佳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购房合同,令程女士不解的是,陈某没有让她把240万打到方佳伟业公司账上,而是存进了一个个人账户。
签订合同时陈某承诺两个月后交房,程女士盼了一年多,新房也没有下来。程女士曾多次找到陈某要房,陈某不是找理由推脱就是躲着不见。程女士表示,起初陈某的确按月支付利息,可从2020年10月开始陈某停止支付,房子买不到,钱又不能退,每月还要缴纳一万五千多元的利息,程女士的生活压力骤增。
2020年12月陈某又给程女士写了一份承诺书,承诺2021年1月1日后,正常偿还抵押贷款利息,并选购一套带有手续的三居室给程女士,可这份承诺到现在这份承诺依然没有兑现。程女士表示从2020年10月到现在她每月东拼西凑,还了一年多的抵押贷款利息,再过几个月抵押贷款就要到期了,到时候如果不能偿还本金,她还将面临金融机构起诉,房产被拍卖的结局,他们家三代五口将无家可归。近日程女士等受害人得到消息,陈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抓获。
问
炒房现象屡禁不止,房产诈骗的案件也不在少数,那么上述案例中陈某的骗术到底是怎样的,其中又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我们注意的呢?
答
陈某谎称有回迁房,且能够低于市场价,这种情况下,程女士误以为可以用很少的钱就买到了低价的房屋,所以她才把自己的房子抵押拿出了250万给了中介陈某,这种情况下,陈某属于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了别人的财产,是构成诈骗罪的要件,应该是涉嫌诈骗罪。
问
日常生活中经常聊到低价购买回迁房,一说到回迁房就意味着价格好,户型大,那么咱们国家对于购买回迁房的政策有哪些呢?一般人有资格购买回迁房吗?
答
为什么好多人想买回迁房,认为回迁房便宜呢?这当中还存在一个历史因素,在2006年之前,那时候回迁房,有好多北京的老的小区进行改造的时候,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安置的,代安置的房产指标,当时确实是在不规范的情况下有转让的行为,但后来房地产拆迁的政策、回迁房政策越来越规范化,都是定向定人,三限三定,这种情况下,就很难拿到别人的回迁房。这个事情因为在大家心里有印象,这些骗子或者是有一些中介,表示自己的房子能便宜是因为回迁安置房,这就是骗局产生的原因。
问
房产诈骗案例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骗子都采用什么手段来欺骗购房者呢?
答
房产方面其他的骗局大概分为两种,一种实际上是民事欺骗,一种是刑事诈骗。民事欺骗多体现在,中介的问题,很多小中介、黑中介,对自己品牌要求不高,往往会向客户收一些定金或者意向金,最后跑路。还有一些中介,这些小中介会卖一些有问题的房子,这些有问题的房子往往中介费比较高,购房者买到这些房子之后房子大量是有问题的,但实际上能追究的中介往往是民事责任,这里面能否构成刑事责任,难以认定。
最后提醒广大购房者注意的是,房子很多时候寄托着我们对未来生活的美好向往,购买房子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辨别中介的身份,到相关平台去查其是否有房地产经纪人的资质,到正规平台进行交易,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减少上当受骗的可能,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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