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安徽的刘先生和妻子闹离婚,因为分割房产两人争执不下。刘先生婚前名下有一套房,结婚之后,卖了旧房,买了新房,妻子用自己陪嫁的钱给新房进行装修,后来夫妻俩将这套房子租出去,每月收租金,补贴家用。现在夫妻感情破裂,那么这套房子该如何分割?
王兴华律师做了如下分析:
第一,丈夫婚后出售自己婚前的个人房屋,另行购买新的住房,在这过程中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新房仍应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
房价大涨是客观原因导致的,属于自然增值,也应该归丈夫个人所有。
这里的关键点在于新房购买过程中,是否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需要组织充分的证据链条予以证明。
第二,这套房屋在婚后一直在出租,租金的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它的关键点在于经营。
第三,妻子用个人婚前财产,对这套房屋进行了装修,分割时这部分应该分给妻子,这里的关键点是婚前个人财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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