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付完了全部房款后,买了一套房子,两年过去后,开发商迟迟不肯交房。
这两年,刘先生继续租房居住,花了不少钱。
刘先生觉得这些租金,应该由开发商出,可是购房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只有购房款的千分之一,这么久,开发商只能赔偿1400块钱左右,这么少的钱,刘先生无法接受,那么,他该怎么办呢?
王兴华律师表示
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因为地位的不平等,不敢提条件,今天我们要说的是,像这种即使签了不平等条约,我们也不一定要按照这个条款来履行。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明显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应当以实际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开发商拖延交付房屋2年多时间,造成的损失远远超出1400元,诉讼中,法院一般会结合双方举证的情况,综合考虑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等因素,酌情认定实际损失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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