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以员工怀孕为理由辞退,后又有以员工尚在哺乳期为由不解除劳动合同,让网友怒不可歇的是劳动者仿佛成为公司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皮球,尊重一定要被写在法律法规中才能被认可吗?
近日,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中通报了一个案例,2021年1月31日,张女士与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向张女士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0万多元。
签订协议后,张女士离开了公司,公司却以张女士处于哺乳期,应当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由,撤销了双方此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要求张女士重新上班。
最终,法院对于张女士的诉求予以支持,判决张女士胜诉。网友替张女士高兴之余也猜测,与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获得补偿后,公司后悔就能单方撤销?
以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和辞职书一样的效力,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才可撤销。为了维护劳动者或者是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可以因为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示公平四个原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解除的劳动合同。
员工相对于公司尚且处在弱势地位,劳动者往往因为被动局势失去维护自身权益的最佳方式,《劳动法》对于中国广大劳动者来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法律,它将劳动者的权益在法律层面提升到与公司相等的地位,使劳动者维权有道,有法可依。
其不仅调整社会劳动关系,密切社会联系,还规范了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办法;职业培训制度;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等相关事宜。
这本法律出台后,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就业创业等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同时配套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用工关系,对保护广大劳动者作出重要贡献。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因法律详细规定而处于相对和谐的关系,不仅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我国企事业单位创新创业能力,也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臂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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