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云律师解读:洗衣液奶茶走红 “你的包装你做主吗?”
京云律师解读:洗衣液奶茶走红 “你的包装你做主吗?”
2022-05-24   阅读:927   京云律师

你喝过洗衣液瓶装的奶茶吗?如果给你一瓶这样的奶茶,你喝的进去吗?真是活见久了,如今的商家为了营销、吸睛,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只是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合理吗?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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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刚在市场发现可以吃的眼影盘,麦当劳前期上市的香菜冰激凌等各式各样口味独特的产品博得大众的眼球,吸引消费者为之侧目,这不又有不少商家打上奶茶的主意,当“香菜奶茶”“折耳根奶茶”等网红饮品横空出世时,一款洗衣液瓶造型的奶茶却迎来消费者的质疑。有人觉得新奇,向周围朋友推荐,也有者担忧其带来不好的影响。

 

看似像洗衣液,但实则为奶茶。由于这款奶茶最早是南京一家餐饮店推出,由于包装别具一格,迅速引发年轻人追捧。但是,也有家长担心这种造型的奶茶会不会误导孩子,“儿童没有判断力,会不会觉得洗衣液是能喝的……”再说,这洗衣液能装奶茶,以后别的包装是不是也能装奶茶,比如消毒液?比如农药瓶?设计拼的是审美,但搞怪创意也不能没有底线。那么对于食品饮料的商家来说,它的包装就是它做主吗?一旦出现误食情况,商家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王兴华律师表示

 

王兴华律师

 

它的包装并不是它做主。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能对商品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对使用不当可能会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洗衣液奶茶与洗衣液的包装外形十分相似,很容易混淆,但是却有可食用和不可食用的根本性区别,必须在包装上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消费者如果因此受到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损害,可以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根据情节程度可能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是罚款。

 

产品包装创新博人眼球固然重要,但应当观照社会现实需求,不能明知产品有“误导”之嫌,还故意利用其吸睛牟利,如果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刨除模仿洗衣液独特的外壳包装可能会有版权纠纷一说,就包装误导所引发的连锁反应也不可小觑。

 

现实生活中,香皂、洗衣粉,洗涤灵等产品都有清晰明确的产品指向和使用场景,长此以往,这类产品的外形、外观指向不可食用的洗涤产品已经成为人们约定俗成的共识。上述奶茶形状样式与洗衣液雷同,仅在具体文字描述中与之区别,实在难以辨认,的确会产生误导之嫌,被消费者诟病不是意外。试想此类奶茶包装一旦被蜂拥模仿、大量消费,辨识力弱、好奇心强的未成年人极易产生认知模糊,将作为洗衣液的日用品和饮品混淆,一旦误饮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因此,商家产品设计应该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不能片面逐利而应担起社会责任,切实关注消费者使用体验和相关权益。面对这种情况,市场监管部门更要加大对食品外观包装、标签标识的规范和整治,尤其是对于混淆不清的包装更应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整顿,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保护消费者权益。另外,商家也要担起社会责任,将心思放在产品质量把关和企业文化的深耕中,切实关注消费者使用体验,才能赢得好口碑,在市场立足,获得长远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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