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满哥“免费授权”事件,视线聚焦“知识产权”保护
北大满哥“免费授权”事件,视线聚焦“知识产权”保护
2022-05-26   阅读:643   京云律师
北大满哥“免费授权”事件,视线聚焦知识产权”保护
5月21日,在传统节气“小满”当天,一汽奥迪各官方渠道发布了由刘德华主演的视频广告《人生小满》,该视频引发大量关注和转发。
 
5月21日晚,账号为“北大满哥”的用户表示,奥迪该广告视频涉嫌抄袭他在2021年5月21日的一条视频文案。
 
5月22日奥迪发布道歉声明并下架广告视频。数小时后,广告创意代理方上思广告发布声明表明,视频文案确实系抄袭“北大满哥”关于“小满”的视频中文案内容,并向原作者道歉。
 
5月22日下午,刘德华在官方后援会APP华仔天地发文表示对此事深感遗憾,“Audi和广告公司现正认真处理中。”
 
5月25日凌晨,北大满哥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了声明,对奥迪抄袭事件再次作出回应。北大满哥在声明中表示,目前三方已经达成协议。“我把我去年小满的作品的文案进行了免费授权。”“是的,我没有收钱,商业诉求不是我的目的,希望这次事件能够让人们对内容原创更加的关注。”北大满哥强调。
 
知识产权
这也给我们一个思考,万物互联时代已经到来,这件事情给社会带来了怎样的影响呢?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主任称,北大满哥的免费授权,并不意味着对抄袭的宽容,而是想借此引起互联网产业乃至各行业对版权问题的反思和改进,让大众把视线聚焦在知识产权保护上面。
 
近些年随着传播媒介的发展,网络上的知产侵权越来越多,短视频侵权的现象非常普遍,平台用户随意转载、剪辑、抄袭成风。某音曾发布过公告,仅一个月内,平台就下架侵犯版权视频14万个,处置违规账号1000多个。对于大众来说,对于知产的法律知识了解甚少,版权意识淡薄。
 
原创视频是自己的吗?自己有版权吗?
京云律师:我国著作权是自动取得原则,所以上传的视频拍摄内容如果是原创的,那就是自己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侵权该如何界定呢?创作的边界在哪里?
《著作权法》对创作者如何“合理使用”他人作品,进行了具体规定限制,此外,2020年北京高院发布了《知识产权案件损害赔偿指导意见》,将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事件分类,制定法律赔偿标准。
 
王兴华律师认为,如果是原样照搬那一定是侵权,如果是借鉴、引用等二次创作,要看是否构成了对原作品的市场替代性。如果这个视频在本质上是对原作品完整表达的再现,那么应当被认定为侵权;如果对原视频内容进行了深入加工,表达了新的内容,符合合理使用的前提,通常不会被认定为侵权。
 
创作短视频作品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
短视频大概分为“搬运类”和“二次创作类”,王兴华律师称,第一类搬运短视频在法律定性上就是侵权行为,基本不存在争议;对于二次创作视频,不能一概而论,主要看它是否构成了对原作品的市场替代性,如果这个视频在本质上是对原作品完整表达的再现,势必会对原作品产生恶劣的影响,那么这类短视频应当被认定为侵权。
 
王兴华律师表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不单单以引用数量或比例作为二次创作对原作品引用是否“适当”的标准,还会中引用目的的合理需要层面来判断。

知识产权
 
短视频平台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呢?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主任表示,对于短视频平台来说,随着行业的发展,短视频平台不仅仅是原来的服务和管理角色,也试图在短视频内容上获利,形成了“版权平台化”,这种情况下,平台也要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仅要严格遵守“通知-删除”义务,也要完善平台各种技术支持,设置举报机制和版权库等手段,结合大数据统计对上传侵权视频采取有效的规范措施。
 
京云律师这里也提醒大家我们在使用、创作并上传的过程中,要注意其中的边界,如果有涉及版权问题,要及时地获取对方的授权和许可,对于自己发表的原创内容,可以标明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如果被侵权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链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第七章7.11【适当引用】判断被诉侵权行为是否属于适当引用的合理使用,一般考虑如下因素:(1)被引用的作品是否已经发表;(2)引用目的是否为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3)被引用的内容在被诉侵权作品中所占的比例是否适当;(4)引用行为是否影响被引用作品的正常使用或者损害其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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