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年的违建可不拆,需视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下,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建筑,所以违章建筑物是可以随时拆除的,只是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会再给予行政处罚;
2、如果是修建当时是契合政策的,就不用撤除。
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如下:
1、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
2、没有经过批准就私自建造的房屋;
3、超高建造的房屋;
4、未经批准私自占地建的房子;
5、违反土地总体利用规划而乱改滥建房子。
2008年之前的违建可不拆,
法律依据:
1、认定为违建的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开始实施的。对于法律实施前的建筑,如果缺少证件,符合规划的应当补办证件。⽽不能认定为违建。房屋属2008年以前建造的。
2、2008年以前建造、翻建、扩建的房屋有完整的⼟地使⽤权。⾸先有完整的⼟地使⽤权及完整的⼟地使⽤权证书,或者相应的职能职权部门为您确定的房屋使⽤权,或乡镇企业⼀次性买断的集体建设⽤地使⽤权,或者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国有⼯业⽤地使⽤权,并且建筑是在2008年之前⾸次建造或改扩建。
3、原因在于我国的《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1⽇起实施的,对于城市和乡村最终确定是否为违章建筑也是《城乡规划法》所规定的。2008年之前的《城市规划法》也是有所规定的,但是现在《城市规划法》已经废⽌掉了,所有情形都依据《城乡规划法》,这样就出现了法律溯及⼒和法律适⽤的问题。
4、实践中提醒各位,如果您的建筑属于2008年之前的,并且是拥有完整的⼟地使⽤权,要警醒⾃⼰的房屋是否适⽤《城乡规划法》,是否满⾜了当时⼟地利⽤总体规划,是否是违章建筑。根据上述情况,违章建筑是不可以随意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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