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一中学教师被指街头猥亵女子,作为受害人如何取证维权?
荆门一中学教师被指街头猥亵女子,作为受害人如何取证维权?
2022-08-10   阅读:895   京云律师

朗朗乾坤,昭昭日月,岂容宵小跳梁?

 

荆门一中学教师被指街头猥亵女子,岂止有损师德这么简单,简直挑战公众底线,置法律于不顾。

 

2022年8月9日,湖北荆门,钟祥市一名女子,因喝醉酒趴在街边桌子上,一名男子趁其不备,上前实施猥亵。据网传视频显示,该男子扣摸动作娴熟,一看就是惯犯,与其同行的穿灰色衣服的男子也上前来帮忙,还趁机也猥亵了这名醉酒的女子。

 

 

荆门一中学教师被指街头猥亵女子,作为受害人如何取证维权?

 

视频一经流出,不少网友表示认识视频中的两名男子,他们是钟祥市某中学的教师,据悉,一个是年级主任(穿条纹衣服的男子),教生物的,妻子是同校的英语老师,另一个是物理老师(穿蓝色衣服的男子),两人还都是十佳教师,这简直是令人难以相信。

 

说来真讽刺,这种人竟然能当老师,简直侮辱教师这个职业,大庭广众之下,做出如此伤风败俗之事,己身不正,焉能正人,像这种人,身为人师,不过是误人子弟罢了。

 

那么,作为受害人,遇到此类情况,如何取证维权?

荆门一中学教师被指街头猥亵女子,作为受害人如何取证维权?

 

 

作为女性,遇到色狼,不要怕,要敢于发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根据法律规定,公共场合,对女性实施猥亵,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作为女性,遭到猥亵,不要慌,要及时报警,第一时间搜集取证。

 

如果现场情况,不具备报警立即报警的条件,作为被侵害人,要有意识地去搜集和保存证据,比如不要立即去清洗,保留身体上留下来的痕迹,如精液、毛发、或者当时挣扎过程中的痕迹、检查指甲残留的毛屑、现场擦拭过的纸巾或避孕套。

 

猥亵取证的方法:

 

1、当肢体受到猥亵,应及时拿手机录像或者拍照以留证据;
 

2、当对方在言语上进行猥亵,可以录音,录下对方的罪证;
 

3、假如没时间拿手机,观察周围的摄像头的位置,尽快走到摄像头下,获取对方罪证;
 

4、大声呼喊,引起周围人的注意,使周围人成为目击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师也,传道授业解惑也,然而,近几年,不断有媒体曝出老师猥亵学生的新闻,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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