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云拆迁律师」行政机关逾期未进行公开答复,行为确认违法
「京云拆迁律师」行政机关逾期未进行公开答复,行为确认违法
2022-08-12   阅读:268   京云律师

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认为征收方征收行为不合法或者征收补偿不合理,往往会通过法律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总会遇到不回复、超期回复等情况。那么,被征收人在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维权?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是如何做的。

 

案件详情

 

 

2016年6月21日,李先生委托律师从北京通过中国邮政EMS以邮寄的方式向某镇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获取某项工程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的信息。但镇政府收到李先生的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镇政府的不作为让李先生非常着急,便找到京云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京云拆迁律师」行政机关逾期未进行公开答复,行为确认违法


庭  审

 

 

法庭上,京云律师称:我方当事人以邮寄的方式向被告镇政府申请公开某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被告镇政府签收后至今没有进行答复。请求依法确认被告镇政府对我方当事人申请逾期未进行公开答复行为违法并责令被告镇政府依法对我方当事人申请的信息进行依法公开。

 

 

被告辩称:原告所申请公开信息的村子已全面由另一街道管理。因此,我镇从未介入或参与涉及相关拆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原告应向该村上级行政管理街道或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事宜。据此,请法院在查明本案事实后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双方向法院提供了证据,并进行了质证。

 

 

针对被告的观点,京云律师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被告镇政府作为一级行政机关,具有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相应处理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认可了京云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镇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原告李先生的申请给予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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