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云律师解读:男子街头被捅系在角色扮演?已被警察批评教育!
京云律师解读:男子街头被捅系在角色扮演?已被警察批评教育!
2022-09-16   阅读:865   京云律师

8月27日,上海杨浦五角场万达广场一楼,网传一男子在街头被捅,倒在广场的指示牌旁,双眼紧闭,左胸口“插”了一把刀,衣服上沾满“鲜血”,感觉伤势很严重,吓得群众慌忙报警,结果发现该男子是在进行角色扮演。 

 

据知情人士称,该男子已被警方批评教育,主办方万达广场市场部已被约谈。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称,未接到万达方面关于cosplay相关活动的报备申请。

 

网友纷纷表示:“不反对行为艺术,但是这种博人眼球的违法行为并不是艺术,该男子即使进行角色扮演,也应该有所标识,不能影响公共秩序。”

 

涉事男子和主办方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可能面临什么法律处罚?

京云<a href=http://www.yunhelaw.com/tea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a>解读:男子街头被捅系在角色扮演?已被警察批评教育!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主任表示:这位男子的行为,虽然引起了社会的恐慌,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基于角色扮演的特殊性,情节也并不严重,没有构成犯罪,因此警方只是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如果该男子造成比较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威胁到公共安全,那么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其带离现场,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除罚款外,还会被拘留,如果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律师

王兴华律师在此也提醒大家:希望这次事件可以给大家敲响警钟,我们尊重各种文化的蓬勃发展,但是举办文化活动应该遵守法律,不要有损大众互信互助的公序良俗,毕竟这种“狼来了”的故事多了,必然会对社会上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有所影响。

 

 

法律链接: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条第一项  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

 

第二十三条  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有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公共安全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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