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二机场拆迁项目精品案例:张友伶律师工作成果突出 当事⼈专程来所感谢
北京大兴二机场拆迁项目精品案例:张友伶律师工作成果突出 当事⼈专程来所感谢
2022-10-31   阅读:847   京云律师

北京作为现代化大都市,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对土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相应的征地案件也就越来越多,本案涉及空军南苑新机场项目,案件难度较大,但我所张友伶律师以专业的业务知识,不辞辛苦的敬业精神,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了本次代理任务。

 

 

 

案情简介

 

 

从当事人7月末委托我所进行拆迁协助工作,到9月初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仅仅1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帮助当事人从100万的货币补偿提升到500万的货币补偿另加几套安置房,这与我所律师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我所律师从征地许可到拆迁方案等十几项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如此大量的内容,我所律师进行了细致的准备工作。

 

对不予公开的内容有异议的,我所律师进行了行政诉讼。在谈判、诉讼等⼀系列专业活动后,补偿款得到了很大地提升,当事人很满意的同时,也解决了纠纷,使得空军南苑新机场项目顺利推进。

 

北京大兴二机场拆迁项目精品案例:张友伶律师工作成果突出 当事⼈专程来所感谢

 

主要工作

 

 

1、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并与政府谈判。

2、申请多项政府信息公开。

3、对不予公开的内容有异议的,进行行政诉讼。

 

案情分析

 

 

本案中政府信息公开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对我所律师申请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我所律师认为这是违法行为,为此我所律师提起了行政诉讼,而法院也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并根据以下法律规范作出了如下判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2、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区、县国土房管局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向被拆迁人公告。

 

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一、撤销被告北京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二O一五年 X 月 X 日做出的**公开(2015)第 XX 号-不告《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二、责令被告北京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个而工作日内向原告韩某公*****许字[2015]第 XX 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本案的亮点在于仅仅通过一次诉讼,且仅诉讼了两项内容,就促使双方达成了拆迁补偿协议,当事人对此很满意。本案历时短,成效高!节省了很多时间,即使当事人获得了大量补偿款,也节省了司法资源,更帮助政府推进了项目,一举多得。

 

律师建议

 

 

当我们遇到征地补偿时,不能仅仅听之任之,对不合理的补偿,要积极争取,并委托专业律师团队来协助,即节省时间,更能取得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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