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将住宅房改为乐器培训班扰民,该咋办!
邻居将住宅房改为乐器培训班扰民,该咋办!
2022-11-14   阅读:1175   京云律师

刘先生入住新居后不久,发现隔壁居室总是有人频繁出入,而且从早到晚各种乐器杂音一直不停,经询问才得知邻居在住处开办了乐器培训班,刘先生与邻居沟通,希望对方将房屋恢复为住宅,邻居却说自己的经营行为已经在有关部门备案,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经营属于合法行为。无奈之下,刘先生将邻居起诉到法院,希望邻居将房屋恢复原状。

邻居将住宅房改为乐器培训班扰民,该咋办!

 

邻居住改商的,其他业主有权阻止吗,刘先生的诉求会被法院支持吗?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北京京云<a href=http://www.yunhelaw.com/group/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事务所</a>主任王兴华律师

 

 

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即使邻居声称自己是合法经营,也需要取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

 

刘先生做为本栋建筑内的其它业主,邻居把住宅改成培训班,不仅会对其它住户的生活产生不安定不安全的因素,而且导致刘先生的生活质量明显受到不利影响,刘先生有权请求邻居排除妨害并恢复原状,将房屋恢复成住宅用途。

 

在这也提醒大家,有住改商的用途的业主,在进行改造时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取得其它业主的同意,以免产生纠纷。

 

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十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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