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父母子女之间的换房纠纷引发的思考
从一个父母子女之间的换房纠纷引发的思考
2022-12-02   阅读:127   京云律师

案情简介

 

于女士和吴多金系夫妻关系,吴平平系其儿子。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小区的A房(以下称“案涉房屋")系于女士和吴多金夫妻共同财产,2000年7月11日,将案涉房屋登记在吴多金名下。早在2007年前,于女士和吴多金就住进了吴平平名下的青塔蔚园的房屋,吴平平住进了案涉房屋内。

 

2020年3月23日,在于女士知情且同意的情况下,吴多金和吴平平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将案涉房屋出售给吴平平,吴平平一次性支付20万元对价,吴多金配合其过户。

 

他们本来约定于女士夫妻和吴平平换房居住,互相过户,但是在吴多金过户给吴平平后,吴平平也没有依照之前的约定把青塔的房子过户给吴多金。于女士这才提起的本次诉讼。

 

于女士以自己未在《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上签字且不知房屋买卖的事宣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并将吴多金和吴平平诉诸于法院,吴平平委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案件代理争取合法的权益。

 

律师解析

 

京云律师事务所委派对此类案件有非常丰富经验的王国龙、谢婧律师进行代理。两位律师通过跟当事人沟通,初步判断此案件京云的委托人有比较大的胜算几率。并分析了本案的关键点在于证明于女士知情和这并不是一个陌生人之间的房屋买卖纠纷,而是名为买卖为赠与的清形。

 

庭审观点

 

基于以上对案性的分析,王律师和谢律师在庭审中对案件关键点进行了证据上的梳理和法理上的阐述。

 

1,吴多金和吴平平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吴平平知道此房屋为于女士与吴多金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于女士也知道吴多金卖房的事情,因此吴平平与吴多金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无无效情形,应属有效。

 

2,为了配合吴平平更顺利地过户,早在2007年前,于女士和吴多金就住进了吴平平名下位于青塔蔚园的房子里,而吴平平住进案涉房屋。并且,于女士为了给吴平平办理过户手续,于2020年3月21日还积极配合与吴多金补办了遗失的结婚证。此情形表明,本案并非一般的房屋买卖关系,而是父母子女之间因为换房而采用了买卖的形式,从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来说,买卖会同是合法有效的。

 

综上对于于女士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驳回于女士的诉讼请求,最终完全支持了京云代理律师的观点。

从一个父母子女之间的换房纠纷引发的思考

京云评析

 

此案件源于父母和子女换房,父母履行了承诺,但是子女在房屋过户到自己身上后却反悔了,没有履行当初的承诺。母亲一气之下提起了这个诉讼,但是案由却不成立,这也给广大业主提了个醒,遇到此类案件一定要委托专业的律师,从专业的角度帮您实现本来的目的,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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