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的放开,很多核酸点都撤了,如果没有阳性,很多人也不做核酸了。但是不做核酸不意味着就可以在公共场合不戴口罩,毕竟现在正是疫情高发期,全国有成千上万的人发热,你就是不为别人考虑,也得为自己的健康考虑吧!
一则#女子坐地铁不戴口罩称有病毒的才戴#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
该女子在12月14日乘地铁,周围的人都戴着口罩,唯独她不戴,保安辅警劝说时,这位女子破口大骂。女子称这是非法要求,自己身体健康不需要戴口罩,并表示“有病毒的才戴口罩”。
那么该女子不戴口罩、在公共场合破口大骂是否合法?
不戴口罩虽然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有可能会违法。国家卫健委发布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规定了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要佩戴口罩,在这个基础上,广东省政府发布了通告,明确了进入公共场所应当佩戴口罩,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对未佩戴口罩的人应当予以劝阻,不听劝阻的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然后由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最高可处10日拘留。
另外,该女子在公共场所骂人既是违法行为,又是侵权行为。
可以根据治安处罚法的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也可以根据规定追究其侵权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涉嫌侮辱、诽谤罪的,需要负刑事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相关条款,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辱骂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则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类犯罪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刑责。侮辱,是指对他人予以轻蔑的价值判断的表示,所表示的内容通常与他人的能力、德性、身份、身体状况等相关。即使行为人所表示的内容是公知的事实,但只要该内容是毁损他人名誉的事实,就属于侮辱。
疫情尚未结束,不可掉以轻心。虽然国家放开了管控,但是并不代表置规制与法律于不顾。该女子在家里任性刷小脾气规章制度管不着,但是出门在外,就要遵循法规,切不可任性妄为。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