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事实告诉你 征收补偿意见稿与正式的征收补偿方案的区别
2021-11-05 阅读:472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征收人往往会通过采取征询意见的方式,鼓励被征收人可以根据学生自己的实际发展情况,提出解决各种不同意见,但事实上被征收人的意见并未被采纳,征收人也只是一个为了迷惑被征收人走的一种教学形式存在而已。正如你在下面看到的,正式补偿方案和征求意见方案的区别在于,与征求意见方案相比,正式补偿方案没有太大变化,甚至减少了对接受者的奖励,所以我们建议所有被征用的人,最好的保护期是现在,不要再错过了。
西忠实里环境整治项目(第一期)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修改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范围
西忠实里环境进行整治工程项目管理征收工作范围为东至区界,南至铁路线,西至铁路桥,北至通惠河岸。具体的房屋牌号如下:1号(部分)、2号、2号、2号、5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号、2号、3号、4号、5号、7号。
该项目将分期进行实施企业征收,第一期产品征收以及院落为:忠实里甲11号院,西忠实里1号院、2号院、3号院、4号院、5号院、7号院。
(二)政策依据
句子太长了,请提供一个短的句子。
(三)征收实施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对于政府(以下简称区人民需要政府)负责本项目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城区住房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房征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工程住房、住房征收补偿工作,并委托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征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房征收中心)作为实施单位,承担具体的住房征收补偿工作。
(四)相关信息服务企业单位:根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市场价格风险评估研究机构选定办法》(京建法〔2011〕16号)的有关法律规定,经与被征收人协商,现已选定北京华源龙泰房地产土地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第一期)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机构。
二、相关认定标准
(一)被征收人的认定
1. 被征用人是指被征用房屋的所有人
2.自管公房或者直管公房的公房承租人是否愿意选择按照中国房改政策进行购买所承租公房的,应当在预签协议可以通知信息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与公房产权人签订附带生效时间条件的房改售房协议,预签征收环境补偿标准协议生效后房改售房协议实现自动生效。承租人在完成购买公共住房后作为被征用人与区住房征用办公室签订补偿协议。
3.公房承租人在进行规定一定期限内不愿意按照房改政策对于购房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在规定时间期限内与公房承租人协商达成书面形式一致意见,通过电子货币资金补偿方式或者用其它房屋安置公房承租人。达成书面协议的,由区征用房屋办公室向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
4.公房承租人在预签协议可以通知信息发布之日起20日内未按照房改政策选择购买所承租公房且与房屋所有权人未协商结果一致的,区房屋征收办对房屋所有权人按照重置成新价款管理进行经济补偿,对公房承租人没有按照国家征收补偿设计方案分析确定的房屋使用价值得到补偿贸易总额扣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款的部分学生进行风险补偿,并由区房屋征收办分别与房屋所有权人和公房承租人签订补偿标准协议。”
(二)被征收房屋的认定
1. 征收范围内的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的认定,按照房屋权证记载的用途确定。房屋使用权证书中未记载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内容确定。
2.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
(1)私产:以房屋进行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施工面积可以确定;
(2)租赁公租房:已按照住房改革政策出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公租房,其建筑面积按住房改革合同注明的建筑面积确定。
出租公房建筑施工面积,按照实测建筑设计面积可以确定。因租赁公共房屋的变更、扩建或者重建,无法计量原建筑面积的,按照租赁合同标明的可用面积的1.333倍确定建筑面积。租赁合同中已明确中国建筑施工面积的,按照租赁合同中标明的建筑设计面积可以确定。
(3)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的认定标准
本期征收以组团为单位进行计算预签征收补偿网络协议生效时间比例,预签征收补偿技术协议的生效比例达到标准为85%。其中,第一组是一号院,第二组是二号院,第三组是三号院,四号院,五号院,七号院,第四组是中世利家十一院。
(4)对征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或者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设,不予赔偿。
三、补偿方式及标准
被征收人(包括公共住房承租人,下同)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交换”方式。
(一)货币补偿
1.被征收房屋进行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中国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市场价格风险评估研究机构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没有办法》(建房〔2011〕77号)评估方法确定。
2. 因房屋被征用而造成的拆迁补偿和临时安置
(1) 搬家补贴:住宅40元/平方米,非住宅50元/平方米。
(2)空调转运费用: 每台400元。
(3) 热水器搬迁费:400元/台。
(4)有线电视安装费用: 每台350元。
(5)数据进行终端设备安装费:300元/端。
(6)手机转会费:235元/台。
(7)临时安置补偿。临时安置费标准由区房屋征收办按照企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管理决定公司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被征收房屋结构类似中国房地产的市场月租金标准要求确定。
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期限为四个月; 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期限为住房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后第四个月。
3.因征收管理房屋建筑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房屋征用暂停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北京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用暂停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赔偿暂行办法》(北京市建设法[2011]18号)进行评估、确定。
(2)用住宅房屋从事企业生产管理经营发展活动的,按照中国实际进行经营单位面积每平方米给予800-30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方对一次性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费提出异议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参照《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暂行办法》(北京市建设法[2011]1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3)生产企业经营者承租房屋的,依照与被征收人的约定进行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没有一个约定的,由被征收人参照《北京市作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京建法〔2011〕18号)规定的标准对生产公司经营者需要给予学生适当提高补偿。
(二)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交换房屋产权的,分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应当在城市规划区提供使用面积不低于原房屋面积的房屋,并根据评估结果,由被征收房屋和被征收房屋计算和处理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转让房屋价值的差额。
四、补贴
区房屋进行征收办对住宅建筑房屋的被征收人给予一定补贴。补贴的计算方法是将被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的被征用房屋的基本价格乘以建筑面积的40% 。
补贴政策标准=被征收房屋基准进行价格×建筑施工面积×0.4
五、住房奖励选房是一种住房和货币补偿的方式,对征用安置房提供奖励,住房奖励毓清荷莱坞、南山花园小区(朝阳区豆区小区),产权性质为“根据经济适用的房屋物业管理”,具体情况由区购房办现场公布。
(一)选房办法
因房源信息有限,按照“先签先选”的原则选房,选完为止(选房细则进行另行规定公布)。(二)认购标准
1.每户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21800元/平方米,不含各种税费)购买一套定点安置房。
(1)原房屋进行建筑施工面积一般小于10平方米(不含),可购买一居室设计一套;
(2)原有房屋建筑面积超过10平方米(包括) ,少于30平方米(不包括) ,可购买两居室套装或一居室套装
(3)原房屋进行建筑施工面积明显大于30平方米(含),可购买风格三居室一套;或二居室一套或一居室设计一套。
2.放弃购买额外物业的奖金。被征收人选择企业货币进行补偿且不需要购买奖励房源的,处获得通过上述的补偿和奖励外,被善意征用房屋的评定基准价的20% 作为建筑面积。
3. 购房人的资格:奖励方式安置管理房源的购房人提供必须是被征收人或被征收人的配偶、父母及成年教育子女。购房人应当有当地注册永久居留,未享有保障性住房(已申请出售的家庭成员无法购买,已申请出租或者已取得资格但未出租的,购房人在选择住房前,应当主动向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退出组并撤销资格申请)。如不是被征收人本人购房,还需我们提供被征收人进行确认是否同意的法律制度公正文书。
六、奖励及其他补助
被征收房屋为住宅的,被征收地区的房屋征收办公室应当给予性奖励和其他补贴。
(一)签约比例奖
对预签约服务期限内企业签订土地征收进行补偿标准协议,并在社会约定时间期限内搬家交房的被征收人,签约成本比例可以达到85%-90%(不含)的,每产籍户一次性通过奖励5万元;签约学生比例已经达到90%-95%(不含)的,每产籍户一次性使用奖励8万元;签约比例能够达到95%-100%(不含)的,每产籍户一次性给予奖励11万元;签约率达到100%的,每产籍户一次性获得奖励15万元。
(二)速签奖励
2015年11月7日9点至2016年1月10日24点预先签订的补偿协议,并在约定的时间内移交被征用房屋,每户签订8万元的奖励费;
自2016年1月11日9时至2016年1月17日24时预签征收进行补偿标准协议,,并在社会约定时间期限内没有搬家交房的被征收人,每产籍户给予速签奖励费4万元;
(三)困难补助
1.《生活困难家庭的鉴定标准和补助办法》详细规定了生活困难家庭的鉴定标准和补助办法。
2.居住生活困难学生家庭的认定标准及申请办法详见《西忠实里环境进行整治工程项目居住困难以及家庭的认定标准及申请程序》。
(四)私人产权补贴:私有财产拥有者签署房屋补偿协议在合同期限内,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退租房子的限制,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会给一个私人产权补贴10000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五)购房补助:
对申请进行购买一些奖励安置房源的被征收人可以给予本项目实施奖励安置房源购房补助。被征收人申请购买第一套定向安置房的,由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设面积,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12000元/m2。
七、住房保障
在对被征收人可以进行经济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符合我国住房制度保障工作条件的,可根据《北京市国有企业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住房社会保障优先配租配售管理没有办法》(京建法〔2011〕17号)的有关法律规定,向街道住房安全保障相关部门申请优先配租配售。
八、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及征收决定
(一)区房屋征用办公室应当按照本方案组织征用补偿协议,并附有房屋所有人和公共房屋承租人预先签署的有效条件。
本次研究征收预签征收进行补偿标准协议期限为3个月,预签征收环境补偿网络协议生效前不实际支付补偿款,不提供房源。
(二)在预签补偿协议期限内,预签补偿协议占每组比例达到85%时,预签补偿协议生效,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报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
区人民对于政府可以做出征收决定后应及时进行公告,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并与中国正式补偿协议发展具有同等效力。评估价格与临时安置费标准与预先签订的补偿协议评估价格和临时安置费标准有差异的,按照“高低”原则处理。
在预签征收进行补偿标准协议期限内各组团预签征收补偿网络协议比例未达到85%的,该组团征收管理工作可以终止。
九、征收补偿决定
区房屋征用办公室与被征用人在房屋征用决定公告签署期间未达成征用补偿协议,被征用房屋所有人不清楚或者下落不明的,由区房屋征用办公室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用范围内予以公告。
十、强制执行
在补偿决定国家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区人民对于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中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预先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被征收人拒不履行的,由区房屋征收办公室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解释
天坛周边简易楼腾退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修改稿)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范围
天坛南里东区(1-8号楼),四至是:东临中国北京大学现代社会职业教育学校;南临永内东街东里;西至天坛南里中区;北至天坛公园;
天坛中南区(1-12幢) ,四至为: 天坛东南区以东,永定门东街中巷以南,北京十一中学分校以西,北至天坛;
天坛南里西区(1-18号楼),四至是:东临中国北京第十一活动中学大学分校;南至永定门东街西里;西临永定门东街;北至天坛西里东区;
天坛西里北区(4-11号楼) ,四至为: 东福康里小区,南至北京第二自动仪表厂,西至永定门街,北至天坛西门;
天坛西里南区(1-12号楼,除4号楼),四至是:东临天坛公司医院、人民生活卫生教育出版社;南至天坛南里西区;西临永内大街;北至北京天坛西里北区。
平房的门板为:天坛南侧11号楼西侧;天坛西南里8楼西平房1-3;天坛西里南区1平房
项目总占地空间面积比例约为8.3公顷。
(二)政策依据
句子太长了,请提供一个短的句子。
(三)征收实施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对于政府部门负责本项目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分区征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并委托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分区房屋征收中心)作为征收的实施单位,承担具体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四)相关信息服务企业单位:根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市场价格风险评估研究机构选定办法》(京建法〔2011〕16号)的有关法律规定,经与被征收人协商,现已选定北京龙泰房地产价值评估技术有限社会责任保险公司、北京华源龙泰房地产开发土地资源资产质量评估能力有限公司、北京西域房地产产品价格影响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市金利安房地产投资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国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建设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机构。
二、相关认定标准
(一)被征收人的认定
1. 被征用人是指被征用房屋的所有人。
2、自管公房管理或者直管公房的房屋土地所有权人在进行规定的时间与公房承租人可以签订附带生效条件的房改售房协议,预签征收环境补偿标准协议生效后房改售房协议实现自动生效。公屋租户在购买后被确认被征用。
(二)被征收人房屋的认定
1、征收管理范围内进行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的认定,按照自己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可以确定。房屋使用权证书中未记载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内容确定。
2、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
(1)私产:以房屋进行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施工面积可以确定;
(2)租赁公租房:已按照住房改革政策出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公租房,其建筑面积按住房改革合同注明的建筑面积确定。
出租公房建筑施工面积,按照实测建筑设计面积可以确定。因租赁公共房屋的变更、扩建或者重建,无法计量原建筑面积的,按照租赁合同标明的可用面积的1.333倍确定建筑面积。租赁合同中已明确中国建筑施工面积的,按照租赁合同中标明的建筑设计面积可以确定。
(三)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的认定标准
本次研究征收以独立栋号楼房的全部被征收管理人为一个单位进行计算预签征收补偿网络协议生效比例,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的生效比例达到标准为85%。
(四)对征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或者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设,不予赔偿。
三、补偿方式及标准
(一)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情况可选择“货币进行补偿”或“产权工作调换”方式。
1、货币补偿标准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的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交换房屋产权的,分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应当在城市规划区提供使用面积不低于原房屋面积的房屋,并根据评估结果,由被征收房屋和被征收房屋计算和处理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转让房屋价值的差额。
(二)因征收管理房屋建筑造成的搬迁、临时政府安置的补偿
1. 迁移补贴: 住宅每平方米4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50元。
2.空调搬迁费:400元/台。
3.有线电视安装费:350元/台。
4.电话转接费:235元/台。
5.临时住房补偿。标准按被征用人的原有住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50美元计算。
(1)被征收人选择企业货币进行补偿的,一次性通过发放四个月临时政府安置补助费;
(二)被征收人选择购买拆迁安置房源或者产权交换以进行拆迁安置的,支付期限自搬迁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至第四个月止。
(三)因征收管理房屋建筑造成的停产企业停业损失的补偿
1. 因房屋征收造成生产、经营损失的补偿,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生产、经营损失补偿暂行办法》(北京)进行评估确定《建筑法》[2011]18号)。
2、用住宅房屋从事企业生产管理经营发展活动的,按照中国实际进行经营单位面积每平方米给予800-30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方对一次性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费提出异议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参照《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暂行办法》(北京市建设法[2011]1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3、生产企业经营者承租房屋的,依照与被征收人的约定进行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没有一个约定的,由被征收人参照《北京市作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京建法〔2011〕18号)规定的标准对生产公司经营者需要给予学生适当提高补偿。
四、补贴
向房屋为住宅的被征用人提供补贴。补贴标准是按照国家依法选定的评估有限公司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的基准价格乘以一个建筑施工面积的40%计算。
补贴标准=评估底价×建筑面积×0.4
五、奖励及补助
对被征收管理房屋是住宅的被征收人可以给予学生奖励和补助。
(一)签约比例奖
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领取补偿协议并搬迁的,签约率达到85%-90% (不含)的,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 签约率达到90%-95% (不含)的,每户一次性奖励8万元;签约率达到95%-100% (不含)的登记永久性居民一次性奖励11万元; 签约率达到100% 的登记永久性居民一次性奖励15万元。
(二)速签奖励
自2015年10月15日9时至2015年12月15日24时预签征收进行补偿标准协议,并在社会约定时间期限内搬家交房的被征收人,每产籍户给予速签奖励费8万元预签约期自启动3个月内通过签订一个房屋资产置换技术协议或货币资金补偿网络协议,并在合同约定一定期限内搬家腾房的被征收人,每户可以给予速签奖励费4万元。
(三)补助
1.特别困难家庭的识别准则及津贴方法(见「特别困难家庭迁出天坛附近简单建筑物的识别准则及津贴方法」)。
2、居住生活困难学生家庭的认定管理标准及申请办法(详见《天坛周边简易楼腾退项目居住环境困难以及家庭的认定企业标准及申请程序》)。
六、对接安置房源的购买
被征用房屋将提供给被征用人的住房。房源为延宝启东社区(暂定名),房源产权“按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具体情况将由项目实施单位在现场公布。
(一)选房办法。因安置管理房源信息有限,按照“先签先选”的原则选房,选完为止。
(二)认购标准
1.每户按照政府补贴价格每平方米11,000元的建设,购买一套奖励性住房。
(1)原房屋进行建筑施工面积一般小于15平方米(不含),可购买一居室设计一套;
(2)建筑面积大于15平方米(包括)、小于32平方米(不包括)的原有住宅,可购买两居室或一居室套装;
(3)原房屋进行建筑施工面积明显大于32平方米(含),可购买风格三居室一套或二居室一套或一居室设计一套。奖励住房的购买者必须是被征收者或其配偶、父母和成年子女。购房人需有本市户口,没有享受过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一个家庭内部成员已配售的无法进行购买;已配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但未配租、配售的,购房人需在选房前主动到街道发展住房制度保障企业管理相关部门可以提出退租及撤销资格的申请),如不是被征收人本人对于购房,还需我们提供被征收人确认是否同意的法律公证书。
2、放弃购买定向安置房奖励
除了上述补偿和奖励措施外,对于选择不购买目标安置房屋的被征用者,应给予相当于被征用者房屋估定基价20% 乘以建筑面积的货币补偿。
七、住房保障
在对被征收人可以进行经济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符合我国住房制度保障工作条件的,可根据《北京市国有企业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住房社会保障优先配租配售管理没有办法》(京建法〔2011〕17号)的有关法律规定,向街道住房安全保障相关部门申请优先配租配售。
八、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及征收决定
(一)区房屋征用办公室应当按照本方案,与被征用人预先签署具有有效条件的征用补偿协议。
本次研究征收预签征收进行补偿标准协议期限为自启动3个月止,征收环境补偿网络协议生效前不实际支付补偿款,不提供房源。
(2)事先签订补偿协议,在限期内,建筑日各独立屋号角呼号前签订补偿协议全部征用比例达到85%,东城区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2号)办理。作出有关规定的决定后,进入正式合同期限。征收进行评估市场价格与预签征收补偿协议评估价格方面出现这种差异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及处理。
在预先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内,预先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比例低于85% ,本楼的征收工作自动终止。
第九条征收补偿决定
第十条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解释。
附件2:
天坛周边简易楼腾退项目具有特殊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的认定标准及补助方法
1.被征用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同一户籍登记下的永久居民,有权领取特别困难津贴。
二、特殊经济困难补助范围主要包括:持有民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残疾证明人员;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明企业人员;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研究证明,符合我们中国传统保险业行业技术协会制定的《重大影响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及使用行为规范》中规定的25类大病人员。包括:1、急性心肌梗死;2、脑卒中后遗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4.5终末期肾病(或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7、急性或亚急性重型肝炎;9、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十一)脑炎、脑膜炎的后遗症;13.深度昏迷,双耳听力丧失;失明;14。瘫痪;15。心脏瓣膜手术;16。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7。19.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的三度烧伤,20。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25例恶性肿瘤。
三、按照现在以下工作标准可以给予被征收人特殊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残疾人补助4万元/证,低保管理人员4万元/户,大病医疗人员4万元/人(大病每人只补助一次)。
附件3:
天坛周边简易楼腾退项目居住困难家庭的
认定标准及申请程序
一、局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1.申请人和被征用住房(包括公屋住户,下同)地址相同的户籍;
2.申请购房人以家庭为单位,长期发展在此我们居住,本人和配偶在本市企业行政管理区域内无其他国家正式住房;
(三)申请人必须是被征用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申请购房家庭社会成员之间没有享受过教育保障性住房(申请一个家庭成员已配售的无法通过购买;已配租或已取得资格但未配租、配售的,购房人需在选房前主动到街道住房制度保障企业管理相关部门可以提出退租及撤销资格的申请);
5. 家庭申请购房需提交被征地人确认同意的合法公证证明;
6.申请购房家庭所购房源金额总和不得使用超过被征收人房屋信息价值得到补偿和本项目管理专项资金补助的总和
二、申请程序
1.有住房困难的家庭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包括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是承租人父母或成年子女的证明;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住房的证明文件。
2.项目管理实施企业单位确认申请材料完整后,在本地区学生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在宣布无异议后,报告地区的住房保障办公室将审查申请家庭的住房情况,并将派遣项目执行股的工作人员核实一些家庭的情况。
4.全部进行审核管理工作时间结束后,报项目指挥部审批。
5. 经项目总部批准的申请人,应当按照预先签订征用补偿协议的顺序选择房屋,并按照购买程序,以每平方米1.6万元的价格购买奖励安置房。由于中国房源信息有限,按签约时间顺序选房,选完为止(选房细则另行公布)
无论是西中里的环境整治工程,还是天坛周围简单建筑的搬迁工程,最终的补偿方案没有根本性的改变,还是菜园街、枣林南里棚户区改造、广源里棚户区改造等工程,正式的补偿方案都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当事人关心的时候,只会错过最好的取证和谈判的时机,最好主动出击,抓住征收者的弱点,积极协商,争取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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