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源视频报道:陕西西安,一网友发文称,西安一入境隔离酒店,确诊阳性后医废物品要按采购价格给酒店赔付80%。此事引发网友讨论。
根据网友爆料的图片显示,该隔离酒店在一份入住申明第17条中写道:"如遇住店客人确诊,房间内所有确诊者接触过的物品均按照确诊高危医废物品处理,所有高危医废物品均需按照酒店采购价格的80%赔付,此外为全面阻断新冠病毒,该房间还需要封锁消杀等待多次物表核酸及环境检测后处置,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很多网友对此表示不解,认为确诊者接触的物品通过彻底消杀就行,没必要销毁,还要顾客赔偿,有些不合理,不过也有网友表示支持酒店做法,是为了后面顾客的健康负责。
对此,酒店工作人员回复称:阳性人员用过的一些东西要作为医废销毁的,一般都是床单被罩居多,可能赔付也就几百块钱。那么,酒店这种规定是否合理呢?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主任表示:判断条款是否合理,关键要看酒店是不是必须选择销毁物品。虽然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于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和物品,相关单位必须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或按照它的要求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但是也规定了经检验,对于经过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
而且根据国务院出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规定,隔离点要根据环境风险、污染程度和物品特性,选择不同的消毒方式,对于不能消毒的污染物才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
王兴华律师表示:所以,虽然我们可以理解酒店的初衷是为了后面入住顾客的安全和健康,但是如果确诊病患接触过的物品通过消杀就可以正常使用,而酒店却选择销毁,要求顾客承担物品处置费,那对顾客来说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即使在入住申明中做了事前提示,也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的约定,应当属于无效。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
第二十七条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第四十七条 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经消毒可以使用的,应当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出售和运输。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可以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应当予以销毁;对未被污染的食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
附件10新冠肺炎疫情疫源地消毒技术指南
根据环境风险、污染程度和物品特性,可选择消毒剂喷洒、喷雾、擦拭、浸泡等化学消毒方式,或紫外线、循环风空气消毒机等物理消毒方式,或密闭封存、长时间静置,或按医疗废物处置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终末消毒
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转移后,对其居住或活动过及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场所应进行终末消毒,确保终末消毒后的场所及其中的各种物品不再有病原体的存在。
对于评估为风险大且可以进行消毒处理的环境和物品,应选择正确的消毒方法,严格按照终末消毒处理。对于评估为风险大但不能消毒的环境和物品,可采用密闭封存或静置等方式,确保达到无害化。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