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最新消息,山东济南市钢城区征收土地预公告已出,每公顷补偿高达93万元
【新政解读】最新消息,山东济南市钢城区征收土地预公告已出,每公顷补偿高达93万元
2023-01-04   阅读:2250   京云律师整理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范围:位于里辛街道道石家岭村、颜庄街道三岔沟村、疃里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里辛街道道石家岭村、颜庄街道三岔沟村、曈里村。

【新政解读】最新消息,山东济南市钢城区征收土地预公告已出,每公顷补偿高达93万元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拟用于山钢新旧动能转换系统优化升级改造及配套提升项目(二期)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钢城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2〕497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5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里辛街道办事处、颜庄街道办事处拟于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6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济南市钢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Ⅱ级区片补偿93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23日起至2023年1月6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京云拆迁征地知识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补偿费用的管理、归属是怎样的?

(一)、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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