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攒钱买房为儿子娶亲,不料儿子婚后将母亲赶出家门
母亲攒钱买房为儿子娶亲,不料儿子婚后将母亲赶出家门
2023-02-20   阅读:742   京云律师整理

多年前,吴阿姨老两口和儿子一起出资购买了一套住房。吴阿姨老伴去世后,为了给儿子结婚,他们将老房卖掉又买了一套新房。起初一家人相处的很和谐,可时间一长,吴阿姨和儿媳妇的婆媳矛盾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

 

母亲攒钱买房为儿子娶亲,不料儿子婚后将母亲赶出家门

 

为此,吴阿姨和和小两口达成协议,约定吴阿姨搬出去住,小夫妻租一套4000块钱的房子给吴阿姨。可找来找去,都没找到让吴阿姨满意房子,现在,儿子儿媳把吴阿姨告上了法庭,强行要求吴阿姨搬出房子,吴阿姨该怎么办?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主任表示:

北京京云<a href=http://www.yunhelaw.com/group/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事务所</a>主任王兴华律师

 

虽然房本是儿子儿媳的名字,但并不意味着吴阿姨没有权利在房子中居住。首先,因为新房是卖了老房买的,吴阿姨对新房的取得有财产贡献。

 

其次,儿子对吴阿姨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儿媳负有协助履行义务,赡养义务中就包含了住房保障义务,也就是说应当妥善安排吴阿姨的住房,不得强迫吴阿姨迁居到条件低劣的房屋。虽然说吴阿姨和小两口约定的每月租金4,000元的房子条件并不必然低劣,但实际履行不能违背吴阿姨的意愿。

 

如今吴阿姨年事已高,晚年生活不仅依赖赡养人的经济供养、住房保障,还应当有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也就是说,即使双方达成了以租房分居替代共同居住的协议,也并不导致吴阿姨丧失了居住在此的权利,在儿子儿媳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她可以选择按照现有居住方式继续居住。因此儿子儿媳的诉求法院不会支持。

 

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