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政府征收,房屋所有人何时丧失所有权
房屋被政府征收,房屋所有人何时丧失所有权
2023-03-10   阅读:245   京云律师整理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下列关于房屋被政府征收,房屋所有人何时丧失所有权的问题,由云合专业律师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房屋被政府征收,房屋所有人何时丧失所有权

  1.自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丧失所有权。

  2.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房屋被政府征收,房屋所有人何时丧失所有权

  二、征地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

  1、可以降低诉讼风险,诉讼涉及很多法律专业知识,因此,聘请了律师,则能全面控制和防范诉讼风险。

  2、作为原告请律师能全面提出索赔请求,作为被告则能与对方权利对等。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能就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提出全面的赔偿,并指导当事人或者由律师完整的收集证据,以便最大可能的使自己提出的请求得到支持。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同样可以与之对抗,维护正当权益。

  三、已征收的土地权属归谁

  1、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

  2、使用权等则需要就事论事。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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