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的居住环境并不十分适合现代人,因此国家纷纷出台棚户区改造计划,改造的棚户区账户,可获得一定的改造补偿标准,主要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那么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的问题、下面由云合专业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棚户区改造补偿有哪些标准
1、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3、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4、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棚户区改造可以强拆吗
1、棚户区改造是不能强拆的,因为棚户区是受到法律的保护,要是强拆的话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依据是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但是,我国不同地区的棚户区改造当地政府出台的补偿标准不可能是一样的。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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