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村村民梁先生的“违建”房屋被征收强拆,导致梁先生养殖的信鸽损失惨重,梁先生起诉当地镇政府,在京云拆迁律师的帮助下,最终被法院认定为镇政府行政行为违法。
梁先生是北京人,70后的他是资深的养鸽子爱好者,也成为北京市信鸽协会的会员。后来,他将自己的爱好发展为事业。2000年10月18日,作为经贸公司合伙人的人他以公司的名义与A村签订协议书,承包了A村23亩左右土地的使用权与经营权,作为兴建种植、养殖基地,协议期限为50年,自2001年1月1日至2050年12月31日止。随后,梁先生在种养殖基地从事禽类养殖。
因为经贸公司被注销,2017年6月19日,梁先生又重新和A村签订协议书,承包土地11亩左右,现有房屋八栋,梁先生有使用权,协议期限从2017年6月18日至2050年12月30日。为了让信鸽更好地生存,他在原养殖棚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建设信鸽养殖棚。
2018年8月13日,镇政府认为梁先生所进行地建房行为,未能出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违法建设,于是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告知书,责令梁先生在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改正,恢复土地原貌,逾期不改正的,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依法拆除。
梁先生认为虽然建设上述房屋并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等,但自己所建房屋属于养殖鸽子用房,不需要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也未改变土地用途。所以便没有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告知书当回事,谁承想,镇政府直接组织人员强制拆除梁先生地养殖棚,导致梁先生养殖的信鸽损失惨重。
一想到当时的前景,梁先生仍然心有余悸!无法眼睁睁看着昔日信鸽养殖棚变成如今的一片废墟,梁先生下定决心寻找在土地征收领域极为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最终,梁先生得知京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擅长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纠纷的律师事务所,梁先生就将自身情况和京云拆迁律师进行了全面交流,最终将该案委托给京云拆迁律师,希望能帮助他依法维权。
接受委托的京云拆迁律师察觉到了梁先生迫切的心情,经过案情的详细梳理,制定了维权方案,随后,一纸诉状将镇政府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确认镇政府于2018年9月7日对梁先生养殖棚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庭审中,镇政府辩称:第一,梁先生所建设的养殖棚没有取得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属于乡村违法建设;第二,镇政府对涉案养殖棚进行拆除系依法履行行政职责,镇政府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程序合法且适用法律正确。综上,请求法院依法驳回梁先生的诉讼请求。
针对镇政府的辩称,京云律师指出:
本案被诉行政行为系镇政府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主要从以下三点审查其合法性,一是在认定事实上,被强制拆除的建筑是否为违法建设,二是在执法程序上,被诉强制拆除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三是在强制拆除行为实施过程中,是否侵犯了梁先生的其他合法权益。
首先,虽然结合相关证据能证明梁先生在建设时并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不符合城乡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镇政府作为属地政府具有查处直至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法定职权。但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给予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现场公告、告知实施强制拆除的时间、相关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并通知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制作笔录、摄制录像等。本案中,镇政府仅于2018年8月13日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告知书,并未依法履行其他法定程序,2018年9月7日径行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程序违法。
其次,行政机关在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时,应当采用适当的拆除方式,要考虑对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的最小化以及对于违法建设建材可重复利用性的维护、屋内物品的合理保护等因素,根据梁先生提交的照片、双方当事人陈述等,可以看出镇政府在强制拆除被诉木质及钢结构房屋的过程中,造成了梁先生建筑材料等合法权益的损害。
综上,镇政府实施的强制拆除梁先生所建木质及钢结构房屋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了梁先生的其他合法权益,应予撤销,但鉴于强制拆除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故违法!
最后,法院经审理后,认可京云拆迁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被告镇人民政府对原告梁先生所建木质及钢结构房屋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