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孙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孙子继承了房产却未尽相应的照顾义务,云合律师介入帮其解除遗赠抚养协议
2021-11-10 阅读:492
陈先生夫妻有一处房产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大白楼村三条1号,2014年10月31日,夫妻两人为了老年生活有所保障。与孙子小陈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夫妻二人同意孙子小陈出资将上述宅基地的老房翻建为两层楼房,并同意将上述宅基地及房产赠与给小陈。但是平常生活中小陈并不像以前那样细心照顾,更在2015年生病住院的时候不闻不问,另两位老人十分伤心,因此想解除遗赠抚养协议。
法院调查本案事实情况,有当事人陈述、遗赠抚养协议以及医院门诊收费票据佐证。经审理认为,陈先生夫妻与小陈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鉴于小陈并未尽到对两位老人的照顾,双方矛盾严重,签订此协议的初衷已经违背,因此法院同意陈先生的请求,解除该协议。
云合律师解读
陈先生夫妻二人为老有所依,与孙子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但是孙子小陈继承了该房产却并未尽相应的照顾义务。陈先生夫妻没有办法,找到云合专业律师网的王律师,请王律师一定要帮忙维护两位老人的权益。王律师了解情况后,对两位老人情形深表同情,深入调查两位老人签订协议的初衷、当时住院情况以及双方的矛盾,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小陈对两位老人并未尽心尽力,不能很好的照顾两位老人的晚年生活,积极向法官沟通情况,最终保护了两位老人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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