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破产就丧失管理权了?不一定!
企业申请破产就丧失管理权了?不一定!
2021-11-22   阅读:968   

  实践中,很多企业不愿进入破产程序,主要原因是害怕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就失去了企业管理权,而管理人是由法院指定的,显然不会更多的考虑企业自身的利益。除非企业无法挽回,要不然是不会进入破产程序的。其实这是很多人的误解,进入破产程序并非必然导致企业丧失管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可以根据债务人的申请,经人民法院批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管理其财产和经营事务。因此,企业在破产程序中并不必然丧失管理权。当然我国企业破产法以管理人管理为原则,企业自行管理为例外的立法模式,并不是都是可以获得自行管理权的。那么需要什么条件以及何种程序才能获得自行管理权呢?

      企业申请破产就丧失管理权了,不一定

 

  一、获得自行管理权的条件。

  根据我们全国各地法院民商事审判管理工作环境会议纪要》第111条规定:重整期间,债务人同时也是符合下列条件的,经申请,人民对于法院认为可以通过批准债务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债务人的内部治理机制仍正常运转;

  债务人的自我管理有利于债务人的继续经营;

  债务人不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

  债务人不存在其他问题严重精神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上述法律明确了法官、管理人和债务人权利的界限,以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和管理人的监督权。企业获得自行管理权包括两个积极条件和两个消极条件,要求企业具备自行管理能力、有利于重整、不存在恶意行为以及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二、如何获得自行管理权。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企业需向人民法院可以申请进行自行设计管理公司财产及营业事务。因此,需要企业主动向法院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能获得自行管理权。在司法实践中,审批法院一般会要求企业提交递交1个申请、3个方案。

  1.申请书。

  申请人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明确表示愿意管理自己的财产和商业事务。

  其次,阐述企业自行管理的条件,比如一个企业社会治理体系结构进行完善,具备良好管理决策力和执行力,不存在损害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行为。

  最后,相对于管理人,企业自行管理更具优势,比如比管理人更熟悉公司状况、可以更有效的发挥公司优质资产的潜力、有利于引进投资方、更能高效推进重整程序等等。

  2、自行管理工作方案

  自行管理工作方案一般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1)对企业基本信息进行重组,包括工商登记情况、资产负债基本情况、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2)财产及营业事务的管理工作原则,一般主要包括企业合法合规原则、高效进行有序发展原则、保值增值原则、保密原则。

  (三)改组企业组织结构,包括改组企业现有的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成立改组工作组,明确职责。

  (4)管理公司财产及营业事务的工作主要内容及安排,包括:第一阶段,对财产问题进行一个全面清理并稳定发展运营事务;第二阶段,保证国家财产的保值增值并改善生产运营事务;第三阶段,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可以保证我国企业文化重生。

  3、印章管理方案

  印章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印章的种类和保管部门、印章使用的审批程序、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责任。

  4、财务管理方案

  财务风险管理工作方案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企业财务信息管理人员组织机构、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成本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质量管理、投资项目管理、负债经营管理、费用管理、税收及利润管理、外币业务管理、发票和收据的使用资源管理、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管理等内容。
 

  综上所述,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不一定丧失管理权,越是熟悉和发挥主动性和管理优势的企业,越是能增加人民法院批准的可能性。一旦企业能够获得自行管理权,企业起死回生的能力和可能性明显要增加很多,企业万万不能放弃这一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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