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迁中,需要农民留意的细节有哪些?除了在整个拆迁流程和拆迁方案上,农民要当心以外,忽视细节,也相当于“白扔钱”,尤其是以下这2个细节。
一、拆迁工作各阶段不能重叠。宅基地拆迁必须按照上述正规拆迁流程进行,因为每个阶段都有各自的作用,各阶段之间不能重叠。比如,在现场情况调查及确认阶段,实际上是拆迁方对于农民宅基地的实地测量和登记,它的作用就是为了确定宅基地的权属关系、面积和界限,最终确认无误后,需要农民签字。
但如果在这个阶段,农民发现在财产调查确认书中,存在“宅基地权属人,同意拆迁补偿方案”或者“以租代征”等相关字眼,农民千万不要签字。因为“宅基地的实地测量和登记”与“签署补偿安置协议”是完全两个独立的步骤,两者一旦重叠,农民在后续的补偿安置上,将失去与拆迁方周旋的机会。除此以外,宅基地征收和“以租代征”完全是两个概念,后者在赔偿上要少得多。
二、补偿下发的方式和期限必须明确。一般情况下,宅基地拆迁时的补偿方式主要分为货币补偿、安置补偿以及二者相结合。而无论是哪一种补偿方式,农民都要记得“先补偿,后拆迁”这个最基本原则。而且,农民一定要明确补偿下发的方式和期限,眼睛不能只盯着补偿金额,否则,农民很可能无法及时获得全额补偿,后期只能干着急。
比如在补偿下发的方式上,是决定分期补偿,还是一次性补偿;在补偿下发的期限上,是与农民确认拆迁安置协议同步,还是在协议签署后的具体期限内支付。农民一定要明确这些细节,并要求这些细节内容体现在拆迁安置协议里面,如果不能,或者只是一张“空白协议”,农民就坚决不能签字,这样才能避开对方挖下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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