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23日,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文件发布。如有波密县、巴宜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波密县农村产权交易、巴宜区农村产权交易。此文件公布了波密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范围。
波密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
波政告〔20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地(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藏政函〔2021〕9号)和《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要求,现将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标准公布实施期间,国务院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受理且批准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执行的,须按此次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时补齐差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波密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波密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波密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说明: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占40%)和安置补助费(占60%),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2.其他地类征地区片价调节系数,林地为38%,草地为61%,园地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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