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屋拆迁情形是非常多的,拆迁需要给予被征收人经济补偿,而有些被拆迁的房屋是出租给承租人,拆迁房屋圣承租人有损失,那么房屋拆迁对租户怎么补偿?下面由云合律师网的小编解答,希望下面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有经济发展补偿的,对承租人的经济环境补偿是支付方式安置成本费用。如果是企业经营管理用房的,需要进行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根据《国有企业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与补偿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方式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于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主要包括:
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
标准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并请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具体数额各市一般企业都已确定一个具体数额及计算教学方式,详见各地出具相关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安置费
计算标准一般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进行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发展提供资金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政府安置补助费+超过一个过渡使用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建筑房屋因停产、停业企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建筑造成企业搬迁的,房屋进行征收相关部门人员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一个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之间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发展提供资金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管理房屋建筑造成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我国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分析确定。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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