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受邀《法治进行时》栏目就“二房东筹谋三年卷款跑路”事件发表看法。
不久前,标题为“二房东筹谋三年卷款跑路”的新闻,一度登上了网络热搜,引起了不小的热议。据了解, 事情发生在望京商圈,有近100多名租户,被一个叫张伟的男子骗了。
长租公寓跑路,租客租金被卷走的事件频繁发生。这个名叫张伟的假房东,以令人眼花缭乱的骗术,让100多名受害者上当受骗。目前,警方已经受理了部分受害者的报案。
据了解,张伟实际上只是二房东,他手上的房源,都是以月付或者季付的方式,从自如、链家、我爱我家等中介公司租过来的,然后他再冒充房东以年付的方式租给客户,套取资金后跑路。针对这一事件,多家涉事长租机构和房屋中介机构发布了回应。事件发生后,向自如求助的租客已经有50余人,目前自如方面决定将承担他们受到的损失,涉及金额预计超过500万元。
很多网友给我们留言说:北漂多年走过最长的路就是二房东的套路,其实总的来说二房东的套路并不复杂,就两种。一呢是高进低出,二房东以略高于市场价的房租哄骗着房主把房子租给他在房间内打上隔断之后低价群租出去,每个月给房主交完租金之后,中间的差价就落进了二房东的腰包。第二种套路是多收少付,租房者必须一次性付清半年或一年的房租,二房东转头再按月支付给房东租金,这大部分租金就沉淀在了二房东手内,一旦他卷钱跑路,就会出现房东收不回房子,房客要不回房租的情况。
那么为了扼制二房东乱象,我们应该注重哪些法律问题呢,我们来听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的介绍。
在2017年北京市住建委就曾经发布了一个关于规范租赁市场的通知,里面明确规定了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和合租,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可以转租的,即便如此也应当到住建委办理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还有一个2021年8月份公布的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这里面除了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进行转租服务,也对个人当二房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就是转租房屋如果超过一定数额的,你应该办一个公司,以公司企业执照的方式进行转租,而且要进一步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据记者调查,产生二房东乱像的根源,是审核不严,一来是房源发布信息缺少审核,有些互联网平台就发布者的身份不加审核,导致有些人随意发布信息,没有平台提供身份和房东证明。其二,租房之前没有核实房主的身份,二房东抓住租客着急租房的心理,抛出诱饵,拿着房产证的复印件假冒房主,为卷钱跑路埋下了隐患。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避免落入二房东的套路呢?我们来听听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的见解。
在此提醒广大租户的是您一定要注意,在租赁房子的过程中,对方说您需要支付半年甚至一年的房租,我给你点优惠,那您就要认真去核实房东的真实性和房源的真实性,看是不是正规的公司,有必要的情况下,还要到住建委进行租赁登记的备案,如果是个人租赁,要看一下他的房产证原件,对方如果找借口不提供原件,那就更有风险了,完全有必要到房管登记部门查一下是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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