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拆迁款分家析产都有哪些问题?
拆迁房、拆迁款分家析产都有哪些问题?
2021-09-29   阅读:473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因拆迁而暴露出的问题异常凸显,特别是因拆迁而产生的家庭内部矛盾逐渐增多,涉及到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儿媳女婿、前妻等复杂的家庭人员关系,并且经常会与离婚、继承等法律关系交错在一起,使案件变的更为复杂,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代理房产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由一批经验相当丰富的房产律师组成,成功案例多、为当事人争取的权益大。下面根据我们日常办理案件的经验为大家总结关于拆迁后分家析产案件的几大类问题:

这类案件主要关注几个问题:
 
一、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
  1.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等身份信息;
       这是分家析产类案件最基础的证据之一,因为一般的分家析产案件都是亲属之间的房屋分配,所以如果想证明自己对这个“家”有分割权利的话,一定要证明彼此的人身关系。
  1. 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或公房承租证;
        通过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和承租证,能够确定房屋的位置及拆迁项目的具体名称。并且通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公房承租人的变更情况,可以整理出房屋的历次流转时房屋的利害关系人,从而能确定谁有权分这个家。
  1. 被拆迁院落房屋的建房审批手续或改扩建的出资情况;如果房屋经过了改扩建,需要有相应的审批手续来确认房屋是否为合法房屋。如果没有审批手续有可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一般违章建筑房屋不是合法房屋,不能分割。另外对于房屋改扩建的出资情况也是分家析产中确定房屋份额的重要证据。
  2. 拆迁安置房房屋产权证或拆迁安置房屋购买合同.如果原房屋已经被拆除转化为安置房屋,可以通过房产证或购买合同确定房屋数量、面积和价值。
  3. 拆迁协议;拆迁协议中,通常会记载着被拆迁人、被安置人口的情况,以及房屋拆迁获得的各项利益。
  4. 拆迁款打款凭证。大部分拆迁项目的拆迁款,都是由拆迁方直接分给被拆迁人,然后再由拆迁人分配给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列明的被安置人。也有由拆迁人分别分给被安置人的情况。这两种情况对于取证和计算可得利益难度不同。
  5. 拆迁政策,可以推算出应取得的拆迁利益
  6. 分家析产协议
            分家析产协议是分得份额的重要文件,如果家庭成员已经签署了合法有效的分家析产协议,对于诉讼来说是很重要的证据。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提示您,以上这些证据材料是进行分家析产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一部分材料需要当事人自己获取,当然,律师也可以帮助调取一部分。
京云律师事务所 

二、法院审查分家析产案件的关注点
  1. 首先审查原告提出的分家析产的诉求有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99条的规定。首先,审查原告是不是家庭财产的共同共有人,如房产建造时其是否为家庭成员、其对房屋是否出资或做出贡献等;其次,审查家庭共有财产的现有状态,是否适合分家析产如家庭共同共有的房屋被拆迁;最后,审查是否有分割协议。
     2、重点审查安置房的分配。
       在司法实践中拆迁安置房分割类案件,要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和房产调换协议,区分拆迁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的不同标准,进行不同补偿,对于拆迁安置房,要根据《民通意见》的规定,家庭成员之间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分配,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与对家庭是否贡献多少无关,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如果涉及农村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房屋拆迁,则补偿包括地上物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两大部分。地上物补偿即房屋拆迁的补偿,应当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以确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归属。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应当明确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同理,宅基地审核表中登记的权利人为宅基地使用权人。
      3、法官在判案时考量
       是要兼顾法律规定与民间习俗的原则。传统上,农村中的分家析产往往是由父母主导进行的,而且在分家析产的过程中掺杂着赡养义务的分配,家庭财产的分配往往与赡养义务的承担相互联系。
       是要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在等分原则的基础上,适当照顾老人、妇女和儿童,兼顾贡献大小和家庭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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