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合同一般有期效的限制,比如从某年某月到某年某月,之后合同就失效了,再比如签订劳动合同有无期限的、有一年、两年等等,到期后合同就自动解除了,那么房屋拆迁合同有效期为多久呢,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就由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来带您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房屋征地拆迁合同
这里的房屋拆迁合同我们应该区别于一般主体之间基于法律规定,签订的的公平公正平等的民事合同,房屋拆迁合同是指房屋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就房屋拆迁事项达成的协议。房屋拆迁合同是双务合同,拆迁人负责补偿、安置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则应按约定迁出拆迁地。与其他合同相比,房屋拆迁合同最大的特点在于它的计划性、综合性和当事人的特定性。
二、房屋征地拆迁合同的有效期怎么规定
拆迁协议有效期是从你们签订协议的那天起到一切补偿结束后,这就是有效期,在签订房屋拆迁合同之日起到拆迁补偿完全到位,房屋拆迁合同都属于有效期。
除非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合同期效立即到期无效。
如果因为房屋拆迁合同有异议,双方协商有效期的也可以另做规定,可见只要我们订立的房屋拆迁合同,无特殊情况我们就要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履行义务和主张权利,如果在合同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又无明确证据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裁决、诉讼的,拆迁部门可以依法强拆,如果签订了房屋拆迁合同,因补偿纠纷提出异议的可以行政裁决、诉讼等等。
以上就是北京拆迁律师对房屋征地拆迁合同的有效期的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想了解更多有关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方面的问题,可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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