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拆迁案例:强拆行为是否违法,当事人能不能得到国家赔偿?
河南省拆迁案例:强拆行为是否违法,当事人能不能得到国家赔偿?
2022-04-01   阅读:643   京云拆迁律师
违法强拆时,依据法律法规相关部门需要赔偿。但是,当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被法院判定合法时,强拆行为是否违法。当事人能不能得到国家赔偿?先让我们看看一则京云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例。

 

胜诉故事

 

京云

巴女士在家乡有一处房屋,当地政府为了修建高铁将其房屋列入征收范围。2014年7月4日,政府为了促进高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作出了征收决定。
 
2014年7月5日,政府确定协商确定和抽签确定评估公司两种选择方式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并于同日在被征收区域内公布。因协商及多数人推选的形式无法确定评估机构。2014年7月7日,政府现场公证下,通过抽签随机选定原告位于被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评估机构为某产评估有限公司并对巴女士的房屋进行了价值评估。2014年8月25日,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于2014年8月26日向巴女士送达。
 
巴女士不服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提出了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该决定合法。2014年12月19日,被告组织人员将原告涉案房屋拆除,该拆除行为已被判决确认违法。面对房屋被清拆,巴女士忍无可忍,委托京云律师代为诉讼。

 

京云律师

京云律师诉称:因该拆除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向被告申请国家赔偿,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故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梁园区政府赔偿安置费12600元、房屋租赁费42300元、屋内物品损失85000元,共计139900元。
 
被告辩称:其征收决定已被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合法有效,涉案房屋的价值也已经通过法定程序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合法有效评估,涉案房屋的价值已经确定。因此,房屋征收所应给予原告的补偿已经确定。被告虽然在拆迁过程中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其拆迁行为并未造成原告的损失,不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京云律师对此表示:巴女士涉案房屋位于高铁建设项目的征收范围内,虽然涉案房屋已被生效的房屋征收决定征收,但被告政府未按照法定程序对涉案房屋进行拆除,其强制拆除涉案房屋的行为因程序违法被本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原告可对被告违法强拆行为要求行政赔偿。

最终判决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云律师部分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虽然涉案房屋已被生效的房屋征收决定征收,但被告未按照法定程序对涉案房屋进行拆除,其强制拆除涉案房屋的行为因程序违法被本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原告可对被告违法强拆行为要求行政赔偿。最终判决责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人民币17251.68元。
当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被法院判定合法时,强拆行为是否违法。当事人能不能得到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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