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地块1拟用于恒大水世界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上述地块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379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白沙埠镇东朱阜村土地,位于白沙埠镇东部,总面积3.1583公顷,其中:
农用地3.1583公顷(耕地2.1703公顷、园地0.5982公顷、林地0.3839公顷、其它农用地0.0059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临沂市兰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50万元/公顷,为保障被征地群众权益,经协商一致,按照225万元/公顷进行补偿。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与东朱阜村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调地安置。由白沙埠镇政府(办事处)和东朱阜村村(居)委会征得村(居)民同意,拟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
(二)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东朱阜村村(居)委会后,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三)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社会保障补贴71.0618万元。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东朱阜村村(居)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白沙埠镇自然资源所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1)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4月24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前书面向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