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房屋,却被判定为违建还被强拆,拆迁律师:判决撤销!
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房屋,却被判定为违建还被强拆,拆迁律师:判决撤销!
2022-08-31   阅读:840   京云律师
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房屋,却被判定为违建还被强拆,京云拆迁律师:判决撤销!
 
2007年,李某与村里小组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承包村子里的0.477亩土地,租赁期限一直到2057年6月30日。随后,李某开始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设房屋。可是期限还没到,问题确是一个又一个的出现了!
 
2018年4月25日,李某收到了一份《限期整改通知书》 ,李某心想自己明明是按规定进行承包建设,就没做理会。2019年8月7日,李某看到自家房屋门外贴了一张《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说自家房屋是违建,要求自行拆除房屋,一时间李某慌了神四处证实和寻求帮助,可另他没想到的是,在2019年8月29日,自家的房屋还是被强制拆除了。
 
李某十分困惑,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房子,也在租期内,怎么就算是违法建筑了呢?政府直接拆除自己的房屋是合理的吗?况且房子已经建成很久了现在却说是违建,他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已经被侵害了,所以委托京云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房屋,却被判定为违建还被强拆,<a href=http://www.yunhelaw.com/tea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拆迁律师</a>:判决撤销! 
接到委托后,京云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第一时间向当事人询问了具体情况,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的同时也照顾当事人的焦急情绪。依据与当事人协商的办案思路顺利推进,调查取证,代理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违法。
 
在庭审期间,被告辩称,李某在未取得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违法建筑物。2018年4月25日就已经发送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李某按期整改,但李某对此一直没有进行整改。2019年8月7日被告再次向李某发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要求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李某未进行拆除后由自己进行拆除,此行政行为是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存在行政行为违法情况。
 
京云拆迁律师认为:首先,被告作出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其实质上可认为是违法建筑认定的决定书。其次,被告在对李某的房屋进行查处并将其认定为违法建筑的过程中,未能依法告知李某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程序上存在瑕疵,因此其作出的通知书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胜诉判决

确认被告某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7日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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