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收房之后,发现室内的燃气始终没有开通,经过了解,他们发现小区内的燃气压根没有通过验收。面对这种现状,他们该怎么办?
家住山东省济南市某小区的吴先生,购买了一套新房,验房交付后,他打算砸墙改个管子,燃气公司告知该小区没有通过验收,无法改管子。吴先生回忆起当初收房的时候,因为不懂验房流程,开发商催着签字,他就签了。
遇到同样遭遇的还有小区其他业主,他们是为了收房后,尽快落户,为的是孩子上学方便。谁料收房后,小区的开发商却因为燃气管道铺设的不合格,导致绿化占压,没有通过验收。
吴先生与开发商多次沟通无果后,找到了山东卫视齐鲁频道《小溪办事》栏目组,该栏目邀请到北京京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王天骄律师,与栏目组记者一起到吴先生所在的小区给予法律援助。
北京京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王天骄律师通过查看吴先生的购房合同发现,关于燃气等配套设施,交付条件,上面有相关的约定。北京京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王天骄律师谈到一般商品房合同上面会对交付条件、交付标准有一个明确的约定,而吴先生签订的购房合同第十条中明确了基础设施、设备,供电、供暖、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铺设,并与城市燃气管道连接,保证燃气供应,说明它是属于交付条件的,如果说燃气的管道没有铺设到户,包括燃气没有通的话,开发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 就不是合格的交付。
北京京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王天骄律师表示: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针对水、电、燃气需要验收合格通过以后,才可以达到一个交付情况,像吴先生家的情况,燃气没有达到交付的标准,至少没有燃气表,没有通气,跟合同约定相违背,如果从法律角度来讲的话,开发商已经违背了合同中的约定条款,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吴先生在验收房屋的时候,发现这个问题,是可以明确向开发商拒绝收房的。
北京京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王天骄律师指出:虽然吴先生当时是签订了验收情况,但是实际发现燃气还是没有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情况,可以向开发商主张一个违约的责任,要求开发商达到交付标准,甚至是说后期可能会涉及到一个赔偿问题。
最后,北京京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王天骄律师提醒购房者,购房时需要注意两点:
第一、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看好商品房交付的标准约定,包括相应的责任规定,如果一旦签署的话,后期出现纠纷,维权时肯定要先看合同;
第二、开发商通知业主交房时,第一时间不要去签署任何的收房材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先验房再收房,同时在验房过程中应该有物业或者开发商工作人员进行陪同,发现任何问题,一定要第一时间向相关工作人员反映、反馈,最好是让他留下相应的材料,并且签字,向其表明一定要达到修复完整以后,再进行收费,而不是在业主收房后还存在一些瑕疵,和质量问题的时候,因为一些原因就草草收房了,等到后期再出现一些问题的话,这个责任就不太好举证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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