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云拆迁律师 · 在线答疑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遇到征收的机会非常少,这也造成了大家在遇到征收的时候非常困惑,面对不堪其扰的征收方不知道如何应对。于是,京云拆迁律师团希望通过在线问答的方式帮助大家解答拆迁问题,帮助大家走出征收困境,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今天我们汇总了几个近段时间来,常被咨询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看看。
“我是广东某村的村民,因为改造项目的需要,房屋被纳入了拆迁。但由于补偿标准太低,我未与拆迁方签下任何的安置补偿协议。后来补偿款下发。请问征收方打完款直接强征土地,农民如何应对?”
村民维权也必须按照规定的两条路径才可依法阻止行政机关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一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上级行政机关对不服的征地决定(有决定内容的公告)或交地决定进行复议,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申辩自己的理由、提出自己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二是针对不服的征地决定或交地决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因为修建教学设施的需要,我家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内,约定的安置回建也没降低原有生活水平,便十分干脆地签订了协议。哪知,安置回建地的相关事宜久久没有消息。经询问得知,原来由于各种复杂的历史原因,安置回建地的计划已经泡汤。补偿还没有着落,房子却已经交出甚至被拆除。请问,约定的补偿安置无法履行,能变更补偿方式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被告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无实际意义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据此规定,可按市场评估价以货币补偿的方式补偿的解决方案。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后会导致哪些法律后果呢?能不能不管它,假装没收到?”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多被拆迁户都想知道,那么,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后会导致哪些法律后果。第一,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受到严格限制,禁止办理房屋转移过户。第二,被征收人享有60天内提起行政复议及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三,征收人开始享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被征收人一定不要久拖不决,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在签订完补偿协议之后,觉得补偿低了,后悔签了补偿协议,想反悔,可以吗?”
征收实践中,不是所有签完协议都是板上钉钉,这6种情况,可以反悔。第一,征收方不具有征收主体资格;第二,被征收人的房屋或者土地不在红线范围内;第三,签订协议时受到胁迫;第四,超越代理权限定力的无效合同,换句话说就是,多个继承人,只有一个签订就是无效的;第五,协议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第六,征收程序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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