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速看!浙江省351国道浦江联盟至兰溪界段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批复了!
【新政解读】速看!浙江省351国道浦江联盟至兰溪界段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批复了!
2023-06-12   阅读:1142   京云律师

《关于351国道浦江联盟至兰溪界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浙政〔2023〕13号)业经国务院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浦江县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4.5143公顷(其中耕地2.9712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0.4386公顷)、未利用地0.063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3886公顷;同意将国有未利用地0.128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4.021公顷。

【新政解读】速看!浙江省351国道浦江联盟至兰溪界段工程建设项目<a href=http://www.yunhelaw.com/jingyun/casetdzs/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土地征收</a>批复了!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9.1161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提供,作为351国道浦江联盟至兰溪界段工程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供地文件或签订有偿使用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二、你省应督促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省须落实补充耕地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督促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落实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方案,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

 

四、你省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和生态修复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京云拆迁征地知识
 

一、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1、农村土地被占用的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2、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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