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多的,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征收土地时,征收部门要和被征收人协商赔偿问题,那么土地被征收后又建房如何处理?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土地被征收后又建房怎么处理
土地被征收后,如果被征收人在土地是建房的,属于违法建筑,相关部门可以责令拆除,如果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强制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征地补偿纠纷要提交哪些证据
征地补偿纠纷中需要提交的证据包括如下几种:
1、原告的身份证明,证明其具有合法的诉讼主体资格。
2、原告与征用方签订的补偿合同或者协议,确定原告应该取得的补偿款数额。
3、被告的身份信息情况,工商登记信息情况。
4、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明。如承包合同等。
5、地上附着物估价的证明。如房屋的数量、面积、种植物的品种、粮食的市场价格等。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方案等政府征地的文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如果建房的,属于违法建筑,会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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