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里为响应全省加快工业发展的号召,着手建设工业园区,这是利民利经济的好事,当地老百姓都很高兴,哪怕是要占用自家的耕地也毫无怨言。可是政府只占用不补偿,老百姓该怎么办?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将通过胜诉案例为您讲解。
“我很支持政府盖这个园区,我家的一块儿耕地我也同意被征收。谁想后续还要继续占用我别的地,后续的补偿协议一直没让我签,政府还让我放心,说补偿肯定不会少,可等到现在,园区已经开始盖了,我该拿的补偿还没拿到。您说我就是个庄稼汉,就靠着这点儿地生活,现在地也没了补偿也看不着影子,我该怎么办啊!”陈先生着急地跟京云拆迁律师说道。
“我起诉政府,政府说我签过补偿协议了,后来占的地不是我的,法院判我败诉,我不认我要接着上诉,政府必须要给我个说法!我现在不要补偿,就希望政府把没给补偿的那块儿地还给我。”
陈先生委托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为其代理将县人民政府起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县政府返还陈先生户籍地并恢复原状。
庭审中,县政府辩称,陈先生已经跟当地的征地实施单位签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并领取了补偿款。并且, 省人民政府已经发布文件,原则上同意县政府将土地调整为建设用地的规划方案,该区域已经分别用于建设工业厂房等,不具备恢复土地原状的可能,也无必要恢复,请求法院判决驳回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京云拆迁律师指出:
首先,陈先生提供有身份证明及土地承包合同,加之法院依法调取的园区征地情况统计表、征地未签领情况表都证实陈先生的多块土地被用于河道改造、工业园区的二期建设项目和石材基地建设项目。并且,对于后续园区的二期项目和石材基地项目,双方未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陈先生也未领取补偿款,而县政府已实际使用上述土地。因此,应初步推断县政府征地行为违法。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三)的规定,公民的财产权受到损害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赔偿金。县政府已实际使用陈先生的土地,用于建设项目且无法恢复原状,因此,对于陈先生的损失,应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赔偿。
最终,法院采纳了京云拆迁律师的法律意见,判决:县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日赔偿陈先生拾万柒仟捌佰捌拾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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