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婚房被强拆!女子“胜诉获赔67万”征收方一句“没钱”就能久拖不兑付?
【以案释法】婚房被强拆!女子“胜诉获赔67万”征收方一句“没钱”就能久拖不兑付?
2023-09-08   阅读:840   京云律师

9月2日报道,于女士家房子被强拆,经过两年诉讼终胜诉获赔67万元,然而她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原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资金不够为由迟迟不支付赔偿,于女士只能通过申请执行的方式追偿。此事一经报道,迅速发酵,引发舆论和广大网友讨论。

 
案情回顾
 
 

2014年,于女士在保定市竞秀区买了一套74平方米的商品房。2018年,为了给儿子结婚,重新对房子进行了精装修。然而这套婚房刚装修不过一年,竞秀区政府在次年9月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宣布对于女士社区棚户区进行改造。

【以案释法】婚房被强拆!女子“胜诉获赔67万”征收方一句“没钱”就能久拖不兑付?

于女士填写了房屋征收调查登记表,并选择了产权置换。但由于补偿方案未能达成一致,于女士一家没有在征收协议上签字、拒绝拆迁,并要求赔偿装修费用。但征收方却不认可补偿装修费用,因此,双方僵持不下。

 

谁承想,趁于女士一家外出的时候,竞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却组织人员趁机强拆了她的家。

 

房子被强拆,于女士将住建局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竞秀区住建局的强拆行为违法。2022年4月25日,市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确认被告保定市竞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8月 30日拆除于女士房屋的行为违法。

 

强拆迁胜诉,判决生效后,于女士成热打铁,要求赔偿家人的各种损失并支付利息,并严惩人员的违法责任。但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未对赔偿请求做出回应,因此于女士选择了起诉。

 

一审判决生效后,于女士向区住建局邮寄行政赔偿申请书,请求赔偿各项损失 141万余元,并支付赔偿款利息;强烈要求追究参与和组织实施违法强拆行为相关行政人员的违法责任。

 

 

但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未对赔偿请求做出回应,因此于女士选择了起诉。法院判决住房城乡建设局赔偿于女士家属损失。今年5月5日,市法院判决:被告保定市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于女士损失款 679686.96 元及利息。

 

赔偿判决公布后,竞秀区住建局未上诉,判决生效。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直强调,资金不足以履行补偿义务,至今补偿仍未到位。住建局称,正在努力协调联系开发商,争取在半个月内支付赔偿金。然而4个多月过去了,赔偿金仍未到账。于女士提供的录音显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承诺及时支付赔偿金,但实际上并未兑现。

 

对于这样的结果,于女士表示:“不管保定市竞秀区住建局和开发商有什么约定,他们只能向住建局主张赔偿。住建局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如果置法院的判决于不顾,还有什么公信力可言?”

 

目前,一直未拿到赔偿款,于女士已申请强制执行。

 

事这件事被大家广泛关注,就在于“民告官”本不易,胜诉获赔后,却被久拖不兑现。那么,司赢了,但是征收方不履行判决给予补偿怎么办? 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京云律师说法
 
 

首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被征收人想要申请强制执行的,需要满足几个条件,第一就是要有生效的判决,第二是行政机关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依旧不履行给付义务的,第三就是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一般是一年以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次,不想申请强制执行的,认为申请强制执行浪费时间且还需要交付一定的费用,不想浪费时间和金钱去申请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要求其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

 

不论大家选择哪种方式去解决问题,都需要注意一定是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去申请,最重要的是,履行期限届满后,一定要积极去申请,任何一种方式都可以,但不能坐以待毙,一旦错过时效,法律是不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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