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在没有征地批复文件的情况下,组织实施征收某村的土地并强行施工。俗话说,胳膊拧不过大腿,普通老百姓面对市政府的威慑,是否能成功维权?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将通过胜诉案例为您具体讲解。
某村大量土地被非法征用,其中超过80%属于基本农田,是村里大多数家庭的唯一生活来源。如今,经济来源被切断,村民甚至得不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市政府他们凭什么强征我们的地!补偿也不是每家每户都给,舍不得自家地被糟蹋的不愿签补偿协议。市政府就把愿意签补偿协议的户数进行拆分,一个户主名下有几个人,就可以领几份补偿款,就说是我们都已经签了补偿协议,拿到了补偿款。这么明目张胆的行为,这就是在知法犯法!”村长愤怒地向京云拆迁律师说道。
众多村民联合起来,在村委会的帮助下,以村委会的名义委托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为其代理将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起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征收该村土地的行为无效。
庭审中,市政府辩称,本案属于复议前置案件,村委会没有提起行政复议就提起行政诉讼,程序违法,其和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征地行为程序合法。请求法院驳回村委会的起诉。市国土资源局辩称,其和市政府组织实施该村土地是在取得省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后依法实施的,因此,事实行为程序合法,村委会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起诉。
京云拆迁律师指出:
首先,村委会提供的现金凭证,表明在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征地过程中,其向部分村民支付了补偿款,并存在一户重复领取补偿款的现象,多数涉及到的土地农户是没有领取补偿款的,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也都认可该证据,因此,应初步认定两被告征收土地没有法律依据,行为无效。
其次,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征收的土地是基本农田,需要国土资源部作出批复同意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市政府才能办理征地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在国土资源部作出批复之前就征用了案涉土地,并向部分农户发放补偿款,程序违法,应判定两被告实施的土地征收行为违法。
最终,法院采纳了京云拆迁律师的法律意见,判决:确认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实施的土地征收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由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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