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3日,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更新了《昌图县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国有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准》(昌政办发〔2020〕12号),那么,昌图县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准是多少?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更新昌图县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国有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
昌政办发〔2020〕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和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与公布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2013〕302号)、《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17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原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并制定了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经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就更新制定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是制定土地有偿使用政策和地价评估及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县政府将对地价实施动态监测,定期调整和更新基准地价标准。
二、凡通过土地市场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供应的建设项目用地,出让底价应根据新的基准地价标准,结合宗地区位和规划条件等因素进行评估测算后按规定程序确定。
三、为支撑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垦改革发展,避免国有农用地资产流失,制定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
四、为扩大有偿使用土地范围,完善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政策,对符合划拨目录用地的项目除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
五、新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昌图县城区及各镇、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不再执行。
附件:1.昌图县城区基准地价内涵表
2.昌图县城区基准地价表
3.昌图县城区基准地价级别范围
一、商业、住宅、工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级别范围表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范围表
一、土地权利
一定年期下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二、土地权利年期
设定为50年。
三、用地类型
水田、水浇地、旱地。
四、耕作制度
一年一熟。
五、农田基本设施状况
六、基准日
基准日设定为2019年1月1日。
8.昌图县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表
9.昌图县水浇地对应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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