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国家对土地的管理力度在逐渐加大。在平时的生活中,由于我国需要进行城市化发展建设或者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就需要征收项目附近的土地,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征收土地必须要进行补偿,每个地区会存在一定差异,那么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下。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旱田平均每年每亩可以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年每亩可以补偿15万元。2. 征用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每亩旱地5.8万元。水田平均每年每亩可以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年每亩可以补偿15.6万元。3、其他。
一、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
(一)征地补偿
1、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
旱地补偿平均为5.3万元/亩。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年每亩可以补偿15万元。
2、 征收管理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年每亩可以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年每亩可以补偿15.6万元。
3、征收管理林地资源及其他农用地进行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年每亩可以补偿2.1万元。
第二十六条 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时间平均企业年产值的八至十倍以上计算;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地区耕地前三年时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以上计算,征用以及其他公司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国家耕地前三年经济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
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照相邻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倍至十二倍计算;
4、征用以及其他城市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时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以上计算;
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地区耕地前三年时间平均企业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
6、征用农民进行集体企业所有的非农业经济建设发展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时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
1. 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用土地的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工作单位进行农业农村人口家庭人均地区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时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资源不足以及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顷,安置补助费相应成本增加提高一倍,但最高人民不得使用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经济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 征用的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农用地标准补助费的70%计算;
3、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进行集体企业所有的非农业经济建设发展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房屋建筑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企业重置成本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2、农田生态水利建设工程基础设施、人工智能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技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系统等效替代的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
3、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可以通过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发展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进行移植的,给予学生合理补偿问题或者作价收购。
前款规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每公顷低于一万八千元的,按一万八千元计算。
土地资源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工作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对于政府可以确定,并报省人民需要政府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土地补偿费应当向行使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但被征用的属农民承包企业经营的土地,农村社会集体主义经济管理组织又未能进行调整以及其他学生数量和质量问题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活动组织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研究发展农业生产、解决我国农民文化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我们使用。
需要进行安置的人员由农村发展集体主义经济社会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企业经济管理组织;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工作人员信息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公司费用。
第二十八条 经批准占用企业国有农用地,导致原使用一个单位发展受到经济损失的,可以按不高于征用农民进行集体管理所有同类土地的标准问题予以补偿。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上一篇:土地征收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