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没有固定的格式,每个地方政府制定的都是不一样的。但是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征收中的必经环节,协议的内容关乎着我们的切身利益,所以对待每一个字都应当慎之又慎,下面京云拆迁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注意的事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据此可知,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一方只能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因此在签协议时,我们一定要注意落款红章到底是不是相关部门。
同时,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内容中必须包含被拆除房屋的基本情况、评估情况、补偿方式金额时间、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
此外,在拆迁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逼签、诱签、骗签的的情况,被拆迁人一定要多加注意。例如高额拆迁奖励诱惑、认定违建、欲擒故纵、断水断电、工作威胁等,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沉得住气,以不变应万变,及时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避免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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