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不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被征收人在面对征收方提供的不合理的拆迁补偿时,往往会选择不签署补偿协议、不接受拆迁补偿方案、不与征收方进行谈判以及不搬离被征收房屋这四不行为。但是在实践中,征收方在针对这种情况时,往往会下发《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者《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从而走向司法强拆程序。
征收方在拿着人民法院出具的强拆裁定后找被征收人履行告知义务时,被征收人才会手忙脚乱,但其实京云征收拆迁律师告诉您,在实践中,咱们被征收人有很多时间可以与征收方进行协商。如果您不知道怎么与征收方进行协商的话,您可以看看接下来京云征收拆迁律师总结的几点方法,这些方法可供广大被征收人们进行解读。
一、对自家房屋的价值要做到心里有数
在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之前,咱们被征收人要对自家房屋的价值要做到心里有数,或者说对周边房屋市场价格有一个了解,因为只有这样,咱们被征收人才能保证提出的补偿数额合理合法、不漫天要价。
如果咱们被征收人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预期过高的话,那么征收方会认为你在拆迁谈判中漫天要价与现实脱轨,大概率会造成谈判破裂。但如果预期过低的话,那么自己的权益就会受损,也很难再争取到合理的拆迁补偿。也就是说,合理合法的拆迁补偿不是一个准确的数字,而是在心理预期过高与心理预期过低中间的一个范围。
二、有法律保障,谈判要做到不卑不亢
咱们被征收人在与征收方协商拆迁补偿款的时候,要做不卑不亢,也就是说不要做到唯唯诺诺,征收方说什么都同意,也不要认为拆迁补偿款不重要等。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只能让征收方认为咱们被征收人好欺负,可以随意拿捏。当然,咱们被征收人也不用特别强势,可以适当的用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说服对方。
三、在未签署补偿协议之前,要尽可能的保护好自己的房子以及土地
关于这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咱们被征收人在未签署补偿协议之前,要尽可能的保护好自己的房子以及土地,因为只有这样,咱们被征收人才能有底气与征收方谈判。简单来说,房子与土地的完整就是咱们与征收方协商拆迁补偿的筹码,一旦没有筹码的话,那咱们被征收人则很难在与征收方协商拆迁补偿事项了。
在征地拆迁中,您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也可以第一时间找京云征收拆迁律师进行咨询,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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