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征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为什么征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022-02-15   阅读:935   

  最近,有不少农民朋友咨询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发放的问题。面对接下来的大规模征地拆迁工作,农民能够尽早了解征地补偿款的发放问题是很有必要的。今天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为什么征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为什么征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农村土地,除了法律明确为国家所有的外,剩余土地的所有权都应该归农村集体所有。

  京云律师提醒,农村集体在人民公社解体后,生产队一级组织仍按原规模延续下来,但各地称谓不一;其经营方式,已由原来的集体经营按劳分配变为家庭经营了。即是由人民公社演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队),我国在1978年改革开放后演变为村民委员会(即是俗称村委会)和村民小组。

  所以,征收方会将土地补偿费直接发放给村委会而不是发放给农民个人。基于所有权来看,村集体拥有本村土地所有权,因此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应当是属于农村集体的,结合上述内容来看,村委会也可以视为土地补偿款的收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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