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香蒲屿商铺售后返租危害业主利益,京云助其退房成功
香河香蒲屿商铺售后返租危害业主利益,京云助其退房成功
2021-09-30   阅读:167   
一、案情简介
1、业主在开发商诱导下签订购房合同
       2017年10月19日,李女士购买了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荣盛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白鹭岛香蒲屿s6综合体商业楼”房屋一处,并向开发商支付了定金2万元和4.5万元,当拿到收据后才发现其中4.5万元是由第三人收取的参团费,购房合同并未体现该款项。另外开发商售卖商铺绑定的销售基金,为总房款的40%。约定在基金部分缴纳完成之后,才有所谓的十年回本收益,即托管10年的返租金。按照总房款的90%返还,自交钱后次年开始返租。
2、开发商涉嫌违法,施工现场被依法查封
       开发商的上述行为明显违背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2018年12月18日,建筑工地大门被廊坊市建设局贴了封条,有关职能部门查封了施工现场。至此,售楼处已停止营业,销售人员也更换了办公场地。此时,业主已经完成了商铺的网签,但是所购买的商铺什么时候能够建成,何时能够获得收益,却是个未知数。业主们感觉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香河香蒲屿商铺售后返租危害业主利益,京云助其退房成功
 
二、京云律所“临危受命”,通过调查取证找到开发商违法违规的相关证据
1、京云律师积极调查取证,获得主动权。
       京云律所的任海峰律师代理了此案件,首先从调查取证入手,发现开发商取得的土地是城镇住宅用地,没有商业用途,也就是说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原本就不符合法律规定。另外,根据其受到的行政处罚以及政府的回复,也能认定开发商存在违法销售的情形。再者,依据当时销售的现场录音,照片以及与销售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都可以证明开发商违法销售的事实。
2、京云律师开展工作,谈判与诉讼同时启动,最终为业主维护了合法权益。
      任律师利用自身多年的办案和谈判经验多方位出击,在做了一系列工作之后,通过法院的调解,解除了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退还了房款和部分参团费,最终实现了业主退房退款的诉求。从而挽回了业主的部分经济损失。
三、相关法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第二十八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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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铺返租”看似是块“肥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极少有因此获利的业主,而从法律来看,返租协议以及返租行为违反法律情形居多,业主往往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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