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很多城市都会有的一种情况,大多数时候拆迁都是由政府发起的,主要是用以改造危房或者是城市的发展建设,而对于被拆迁的人,政府都会按照比例进行一定的赔偿。那么动迁户口本上的人都有赔偿金吗,是如何分配的呢?下面就由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小编带您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法律分析
房屋如果需要拆迁,我们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还要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才能够决定。有的地方是按照人口来计算的,如果按照这样的补偿方式,户口本上面的每一个人都需要签字才算生效,只要是家人都在户口本上,每人都会有相应的安置房产补偿以及过渡安置费用。
但是有的是按照户来计算,只需要户主签字就能拆迁了,后期就会按照相应的补偿方式。比如得到资金的补偿或者用房产进行交换,有些地区还会结合资金和房屋双重结合的补偿方法。依照比例,赔偿相应的房产面积或者是拆迁赔偿款,一般新房大多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来赔偿。另外,如果是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会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会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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