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有户口无承包地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有户口无承包地
2022-05-13   阅读:724   云合专业律师网整理

  征地补偿费是国家在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的土地的原先用途,来给予被征地单位或人民的各项补偿费用,那么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有户口无承包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云合专业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有户口无承包地

  《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能否分配征地补偿款,关键看你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不以拥有承包地为必要条件。

  因此,户籍在农村,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没有承包地仍然可以分配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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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征地补偿费用有哪些

  (一)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三)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四)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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