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被强拆是强买强卖吗?
如需拆除商铺,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如果商铺要先补偿再拆,有的征收部门可能会违法拆商铺,是不是强买强卖?
对商铺进行强拆不是强买强卖,强买强卖是强迫交易的行为,而强拆房屋是行政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强行买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拆迁补偿决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法院立案审查后,作出的拆迁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必须由依法有裁决权的部门作出。
3.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向强拆方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
4.只有被拆迁人不自动拆除,才能采取强制措施。
5.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必须经过法律审批。
在拆迁的情况下,要区分拆迁程序是否合法。如果是违法强制拆迁,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留下相关证据,便于事后救济和维权。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强迫他人买卖商品的方式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强迫交易行为。房屋强制拆迁是行政行为,不是强制买卖行为。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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