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委托代理
耿女士为维护自身利益,找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为其维权,结案之后,团队指派刘建华律师组成办案小组,针对案情制定了详细维权策略和解决思路。
刘建华律师经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获得并初步掌握了拆迁方违法的相关证据,结合当事人所述情况,将案件的来龙去脉梳理清晰,得出政府系强拆主体且作出的强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据此刘建华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XX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24日对耿女士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机关就案涉房屋对当事人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行政机关应当等待当事人对限期拆除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期限届满之后才能进行强制拆除。
法院判决
刘建华律师提交了一系列证据,证明耿女士租用案涉厂房经营,与案涉强拆厂房行为有利害关系,具有本案原告起诉资格,XX县人民政府为本案适格的被告。进一步通过证据和辩论技巧,论证本案被告没有提供对案涉厂房作出的相关限期拆除决定书,被告对原告发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后,强制拆除时原告对限期拆除的起诉期限亦尚未届满,被告强制拆除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